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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568L/2024-0002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东城街道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东街字〔2024〕40号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4-05-31 公开日期 2024-06-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坛东街字〔2024〕40号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监督责任,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现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

组    长:陈  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 长:张国勇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  俊  东城派出所副所长

卞明程 一级消防指挥员

工作人员:史军华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周心怡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环境助理

吴 鑫  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工作人员

周 莉  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组工作人员

其中史军华、周心怡、吴鑫、周莉等4名同志为专职消防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消防工作。

(二)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意见建议,提请党工委、办事处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贯彻执行消防工作决议,指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并进行检查督促。

(四)组织协调消防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巡查,若被授权或委托执法,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五)根据相关规定,负责或协助、指导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日常管理、执勤训练、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六)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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