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区紧抓“窗口期”,积极谋划、向上争取,在住房保障方面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3339万元,专项用于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为推进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我区于5月份获得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960万元,全部用于洮湖佳园(一期)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8月份获得2024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2195.4万元,其中4万元用于公租房租赁补贴,1262.4万元用于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220万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709万元用于城中村改造;11月份获得调整项目资金预算183.6万元,全部用于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相关规定,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组织推进绩效评价,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新体系,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真正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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