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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预算单位、各镇园区、街道财审局:
为切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及财政票据监督管理,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的通知》(苏财综〔2022〕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金坛区2024年第一季度财政票据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地点
7月2日-7月5日下午2:00,市民中心A座869会议室。
二、检查方式及单位
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本次抽查单位为常州市金坛区殡仪馆、常州市金坛区卫生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金坛区公证处、常州市金坛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
三、检查需携带资料
2024年第一季度已使用财政电子票据(复印件)及收费明细、相关收费文件(协议)、单位账套及记账凭证。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检查具体时间安排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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