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区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坛财字[2021]24号)相关规定,现决定对区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进行竞争性存放招标,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区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活动如有变动,将另行告知。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