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理办、区各部委办局,区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采购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的工作,现将《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