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是全国多雷暴地区之一,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区正逐渐进入雷暴高发季节,为防御雷电灾害,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各类防雷装置安全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办电〔2023〕108号)要求,现就加强金坛区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雷电灾害防御是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防雷装置安全检查是保障防雷安全的基础,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是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手段,防雷装置的使用、维护、产权单位(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规定,及时委托主动接受气象部门监管、信誉良好、检测质量高且具有相应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检测,做到应
检尽检。各单位应组织做好本单位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二、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的具体要求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建(构)筑物应当安装防雷装置。一类建(构)筑物每半年检测一次,三类建(构)筑物每年检测一次。二类建(构)筑物属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二类建(构)筑物可结合行业管理规定至少每年检测一次。具体如下:
1.加油站、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场所和设施,每半年检测一次。
2.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文保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每年检测一次。
3.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每半年检测一次。
4.大型水利、电力(含风电、光电)设施等,结合行业管理规定至少每年检测一次。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每年检测一次。
6.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设施、广播电视设施、自动控制和监控设施等,结合行业管理规定至少每年检测一次。
7.国家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根据建筑类别和行业管理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应及时申报复检,直至取得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三、对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要求
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的单位必须依法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活动。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禁止无资质、超资质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严禁弄虚作假出具不实报告。检测人员必须具备与检测项目相符的检测能力。
根据《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主动到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进行登记后再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检测工作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将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提交至常州市金坛区气象局,主动接受监管。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检测行为,逐项落实技术要求,确保检测质量。
四、加强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由常州市金坛区气象局牵头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各部门各行业防雷装置安全管理工作,可采取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类防雷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具体可能涉及处罚的行为如下:
1.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
2.拒绝进行防雷装置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没有进行应检尽检的。
3.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
4.在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5.防雷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施工的,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
6.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许可文件的。
7.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8.转包或者违法分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的。
9.在防雷装置检测活动中检测方法错误、检测内容不全面、检测结论不正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
10.不按规定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
凡因防雷装置安装、使用、检测等不合格造成雷击火灾、爆炸、人员伤亡或重大国家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联系电话:常州市金坛区气象局防雷安全管理中心0519-82301156。
请各板块、各部门迅速传达,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