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2日至7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儒林镇所辖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进行了巡察。8月3日,巡察组向儒林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4个方面28个问题,儒林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对照《金坛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儒林镇的反馈意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贺国洪、于立俊同志任组长,王丹华、陈超、谢启飞、刘丹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022年9月1日,儒林镇党委会议听取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确定了《儒林镇党委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28项任务33条整改措施,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方案排定的时序进度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政策理论的学习贯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培训或自学。2022年9月1日—2日镇政府组织开展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管理培训,培训对象有各村会计、出纳、管理“三资”的副社长、村民主理财小组长等。在“数字儒林”APP中学习园地版块推出《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农业农村领域相关的文章。下一步将采取理论知识测评来检验自学成效。
二是在《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村(社区)党组织和村“两委”,每年应当就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政策理论组织学习,特别是关于中央一号文件和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后,各村村“两委”及村监会已开展平均不少于2次关于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政策理论学习。
2.关于“镇村管理责任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党政领导、机关部门将“三资”工作作为驻村的重要研究和指导内容,在工作例会、重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上进行部署和讨论,并在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对“三资”管理做好把关。
二是2022年10月31日出台《儒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11月21日出台《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筑牢制度篱笆,规范行为准则,下一步镇职能部门对村跟踪指导,加强监督。
三是在《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方面,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谋划,推动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3.关于“‘三资’平台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农村工作局提前一个季度,通过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以工单形式,提醒相关村组做好农村产权交易准备工作。加强动态监测,推动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到位。
二是镇行政审批局提前一个月介入,及时提醒相关村组做好农村产权交易前期准备工作。
4.关于“资金支付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村级慰问金支出(如重大疾病、助学帮困等)标准。慰问金发放前,村“两委”应当集体商议,发放清册应当标明慰问类别,慰问标准并按程序公示。
二是《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涉及临时救助的,由群众书面申请,经村“两委”会议同意后支付;不得由村干部代领代签。
三是《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村应当建立网格员、片组长及聘用人员工作考核制度,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工作报酬,工作报酬发放清册应当构成清晰,依据充分。
5.关于“资金利息收取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村组应当排定集体收入催缴清单,提前对接有关主体,确保集体收入及时、足额到账。
二是镇村高度重视,及时对接相关单位,相关村(社区)2022年度借款资金利息已全部足额到账。
6.关于“产权交易未做到应进必进”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10月31日出台《儒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将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纳入其中,筑牢制度篱笆。
二是2022年11月21日出台《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加强“三资”监管,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必进”。
三是村集体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定期监测,每个季度末及时排查合同到期需再次交易的各类资产资源,确保“应进必进”。
7.关于“发包管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镇职能部门对村组集体资产、资源的租赁、发包,严格把关,对期限3年以上的经济发包合同,原则上应形成价格增长机制,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8.关于“专业合作社处于停运”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的相关村集体领办的农机合作社农机设备及账务已全部并入村账。
9.关于“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10月31日出台《儒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招标范围和标准、规范招标流程和管理、强化违规责任追究。
二是在2022年10月28日邀请区交易中心专业人员对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加深工作人员对招投标政策法规的理解和对招投标业务以及实际操作程序的认识,增强廉洁从业和风险防控意识,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项目招投标工作。
10.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儒林镇镇村公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全面监理,镇规划建设局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十月初已组织镇村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所有项目在立项审批前进行前期方案审核,镇规划建设局对其必要性进行研究论证,前期方案审批表同意后会同行政审批局及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查看编制项目预算。
二是所有项目严格控制增项,增项内容均填报隐蔽工程签证单,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
11.关于“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儒林镇镇村公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镇职能部门强化工程款项支付审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12.关于“项目结算税率差异未扣缴”问题的整改。
一是儒林镇各村项目结算税率差异款项,已全部追缴到位。
二是今后将加强工程款支付审核,实际纳税税率与合同约定税率不符的,差额部分扣除或收回,充分保障村级集体利益。
13.关于“村民代表大会召开次数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年定期组织至少一次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二是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将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模板下发至各村(社区),规范会议记录,具体反映议事内容,真实体现民主决策过程。镇职能部门定期查看会议记录。
14.关于“‘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向村民代表或者党员解读“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宣传,积极引导村民代表和党员参与村委重大事项决策,为村委发展建言献策。
二是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督促各村(社区)学习和宣传“四议两公开”制度,形成台账记录。
15.关于“‘五务’公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确定村级“五务”公开操作员和审核员,明确专人负责。
二是按照要求,对于“五务”公开的内容及格式与操作员和审核员进行一对一辅导培训。
16.关于“村务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2022年8月份已经配合区民政局对村务监督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村务监督会成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17.关于“民主理财手续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农村工作局已于2022年9月份开展包括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在内的“三资”管理培训。
二是镇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定期不定期对各村民主理财工作进行检查。
18.关于“警示教育抓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纪委积极加强宣传教育。以“数字儒林”学习交流板块、“美丽儒林”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和社交平台为载体,结合重大节日节点,群发节日廉政提醒短信和反腐动态,积极推送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
二是2022年9月,结合“三资”及财务管理主题培训会开展了一次村社区相关干部廉洁教育活动。
19.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镇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能,督促镇村相关部门梳理明确了“三资”领域廉政风险点主体责任及风险等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三资”领域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20.关于“驻村纪检监察联络员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用好“镇村干部能力提升”“三抓三促”“青年干部讲坛”等平台载体,对驻村纪检监察联络员常态化开展了针对性培训,重点加强村级“三重一大”事项、财务收支、村级“三资”管理和惠农政策等专项培训,帮助培养其有效实行全程监督的业务能力。
二是拓宽信息渠道,引导驻村纪检监察联络员向村民宣传党的各项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帮助村民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充分发挥驻村纪检监察联络员“来自一线、知根知底、就近监督”特点,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尤其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排查,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21.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村级招待,加强票据审核。招待支出实时结清结报,不得挂账,不得年底一次性结账,做到“一餐一票一清单”,严禁烟、酒、水产品票据入账。
22.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村级工程建设、广告制作等经济合同签订应当就结算期限、税率差异进行明确约定。实施主体在约定工期或实际完工后半年内未提供结算凭证的,一律不得入账核算,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情况,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方可结算支付。镇职能部门加大票据审核力度,防范类似情况发生。
23.关于“部分整改工作未能抓常抓长”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儒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是镇职能部门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对村级项目的监督,加强项目结算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结算。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壮大村集体收入渠道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列入村级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推动村级多措并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收入,逐步扭转收不抵支现象,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村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培育集体经济新增长点,大力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新渠道,实现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2.关于“资金出借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积极与借款方沟通对接,积极推动完善协议或收回借款。
3.关于“奖补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
《儒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项目申报、实施前,应当进行效益分析和可行性论证,报镇政府审批后,方可组织申报、实施。
4.关于“部分资源资产处于闲置”问题的整改。
对闲置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村组结合实际,分类处置,“一宗一策”,加大盘活利用力度,确保集体资产、资源物尽其用,发挥效益。
5.关于“发包租金存在拖欠”问题的整改。
对迟交或者不能足额上交的,村委会掌握实情及时处理,对长期拖欠或者拒交等严重违约行为,采取发函确认、法务面催、法院诉讼等有力措施,保障集体权益。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三资”巡察交办信访件,已办结6件,2件正在处理中。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实践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按照区委要求,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督促班子成员带头提高政治站位,将加强“三资”管理工作、完成“三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坚定不移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做到问题整改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坚定不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做到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教育一片,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我镇干部队伍作风的实际行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金坛区委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镇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结合起来,与落实“两湖”创新区建设、“五大行动”等重大发展任务相结合,与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坚持高位谋划、深化研究部署和大力推进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儒林镇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2561025;邮政信箱: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府前路68号;电子邮箱:jtrldzb@126.com。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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