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常食安办〔2023〕17号)的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板块按照上级条线宣传内容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并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告电子版于2023年12月19日前报区食安办。联系人:陈敏杰。联系电话:0519-82299052。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常食安办〔2023〕17号)
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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