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东城街道2023年秋冬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保证空气环境质量,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东城街道2023年秋冬季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一、巡查时段
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巡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所有区域。
重点禁烧区域为:1.高速公路、省道、出入城区主要公路两侧纵深2公里;2.加油站(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城市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一般禁烧区域为重点禁烧区域之外的所有区域。
三、巡查目标
秋冬期间,全街道范围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严禁秸秆和垃圾抛入河塘、沟渠等行为,实现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测和省、市、区督查组巡查“零”火点记录;秸秆、垃圾及时清运、堆放,无乱堆乱弃现象,不发生一起因大面积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巡查组织
1.成立街道巡查组。秸秆和垃圾禁烧期间,每天8:30至22:00,由街道领导带队、驻村干部组成街道巡查组,巡查火点情况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并记录巡查点督查情况。
2.成立村(社区)、组巡查组。各村(社区)根据区政府、经开区及东城街道关于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党政领导包干责任制基础上,建立村(社区)、组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网络。各村(社区)要制定禁烧巡查包干路段、区域责任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群防群治,确保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巡查,严格制止秸秆和垃圾焚烧、抛河行为。同时,及时处置秸秆和垃圾焚烧现场及因焚烧秸秆和垃圾或抛河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3.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做好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张贴公告和悬挂横幅,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并利用大喇叭、短信、微信等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宣传秸秆和垃圾禁烧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广大农民明白焚烧秸秆和垃圾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引导树立“不敢烧、不愿烧、不想烧”的理念,消除侥幸心理、主动禁烧,共同营造全社会支持秸秆和垃圾禁烧的良好氛围。
(二)巡查要求
1.各巡查组成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
2.各巡查组成员每天巡查的区域和巡查情况要详细进行记录。
3.各巡查组成员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及经纬度、焚烧程度、范围等)要做好记录并现场取证。同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村(社区)处置,并将处置情况记录在秸秆禁烧每日巡查情况表上。
(三)人员值守及信息报送
1.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密切关注金坛区、经开区、街道的重大活动,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火点信息的传递和处置情况的反馈。
2.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部门通报的火点信息以及有关秸秆焚烧的投诉后,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所在村(社区)的责任人赶赴现场处置。
3.巡查期间,街道巡查组于每日下午17:30之前、夜间巡查于次日上午8:30前,将当天巡查情况或前一天夜间巡查情况报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82692836。
4.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对街道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情况调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并及时将火点情况向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向各村(社区)负责人通报。
五、严格考核
街道将对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考核,严查严控秸秆和垃圾禁烧,并列入2023年度村、社区工作综合考核,同时依据省、市、区对秸秆禁烧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紧盯禁烧期内秸秆焚烧面积超200平方米(含)和垃圾焚烧面积超20平方米(含)的“第一把火”,凡被生态环境部和省级遥感、巡查发现的火点,或被确定常州市、金坛区第一把火的,有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对秸秆和垃圾禁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属地村(社区)相关责任。
附件:1.2023年东城街道秸秆和垃圾禁烧领导带队巡查分工表(秋冬季)
2.东城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巡查工作职责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
2023年东城街道秸秆和垃圾禁烧领导带队巡查分工表
(秋冬季)
总带班领导:孙 凯 张 阳
|
带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值班时间
|
朱丹俊
|
刘 巍 李秋阳
|
10月22日
|
11月13日
|
12月5日
|
12月27日
|
戚 波 郝雅梦
|
10月11日
|
11月2日
|
11月24日
|
12月16日
|
孟明俊
|
夏文芳 李 慧
|
10月23日
|
11月14日
|
12月6日
|
12月28日
|
俞立花 许志斌
|
10月12日
|
11月3日
|
11月25日
|
12月17日
|
崔鑫福
|
孙洪涛 于 康
|
10月24日
|
11月15日
|
12月7日
|
12月29日
|
袁卫俊 黎 燕
|
10月13日
|
11月4日
|
11月26日
|
12月18日
|
陈云翔
|
陈 琪 尹雪平
|
10月25日
|
11月16日
|
12月8日
|
12月30日
|
陈冬兵 朱雯娟
|
10月14日
|
11月5日
|
11月27日
|
12月19日
|
袁海涛
|
梅卫华 苏 剑
|
10月26日
|
11月17日
|
12月9日
|
12月31日
|
强 华 严佳睿
|
10月15日
|
11月6日
|
11月28日
|
12月20日
|
王永亮
|
张国勇 陆 娇
|
10月27日
|
11月18日
|
12月10日
|
/
|
王黎君 朱雨菡
|
10月16日
|
11月7日
|
11月29日
|
12月21日
|
王 璐
|
汤金荣 孙 健
|
10月28日
|
11月19日
|
12月11日
|
/
|
钟 文 虞巍峰
|
10月17日
|
11月8日
|
11月30日
|
12月22日
|
陈 钰
|
黄文忠 于澄姣
|
10月29日
|
11月20日
|
12月12日
|
/
|
戴叶琴 殷留明
|
10月18日
|
11月9日
|
12月1日
|
12月23日
|
冷建华
|
李洪俊 叶 丹
|
10月30日
|
11月21日
|
12月13日
|
/
|
史军华 周心怡
|
10月19日
|
11月10日
|
12月2日
|
12月24日
|
杨志超
|
李乐瑶 赵一鑫
|
10月31日
|
11月22日
|
12月14日
|
/
|
师一峰 咸慧杰
|
10月20日
|
11月11日
|
12月3日
|
12月25日
|
芮玉菡
|
孙 杨 吉 鎏
|
11月1日
|
11月23日
|
12月15日
|
/
|
范淑燕 张建平
|
10月21日
|
11月12日
|
12月4日
|
12月26日
|
一、巡查督查路线:东城街道办事处→华城中路→金湖路→东方大桥→金湖路→ 101县道→变电所→上疁庄→马安墩→周家塘→奶牛场→尚武村→ 赵庄→汇虹路→兴隆路→河头村委→华城路→233国道→向北至340省道(北部、东部区域)。
返回→华城路→汇福路(经十路)→南二环→新城路→新城东苑→区政府→华阳路(南部、西部区域)。
二、巡查工作要求:每天白天自行巡查,晚间18:30在街道门口集中,东城派出所派车进行巡查。
附件2
东城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
垃圾禁烧巡查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有效遏制秸秆和垃圾焚烧造成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街道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和垃圾或秸秆和垃圾下河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街道制定了《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2023年秋冬季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巡查工作小组,现将巡查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巡查期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秸秆以及垃圾禁烧的危害;
2.熟悉巡查区域的环境,对秋冬季小麦、油菜等农作物种植区域要熟悉,巡查的区域重点要明确;
3.把握好巡查时间。在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时间段内,保证巡查时间,上午8:30~晚上22:00,必要时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高密度巡查盯防;
4.巡查时发现火点,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火点所在村(社区)进行处置,遇紧急情况向巡查负责人汇报;
5.巡查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
6.巡查人员每天做好巡查记录,并与次日上午8:30前向巡查负责人汇报一天的巡查情况;
7.巡查期间注意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