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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568L/2023-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东城街道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东街字〔2023〕60号 发布机构 东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8-16 公开日期 2023-10-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调整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坛东街字〔2023〕60号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进行调整,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安委会成员组成

主 任:张 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陈云翔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袁海涛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孟明俊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陈  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璐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芮玉菡      街道党工委委员、建设局局长

冷建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杨志超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华城社区党总支书记

凌 亮     东城派出所所长

陈国富      区市场监管局东城分局局长

成 员:

汤金荣     街道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国勇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师一峰     街道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洪俊     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戴叶琴     街道财政审计局局长

马  俊      东城派出所副所长

丁建华      交警东城中队中队长

刘  景      交警滨湖中队中队长

高俊平      城管东城中队中队长

周佳晶      区市场监管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周国跃      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月平     华胜社区党委书记

李俊峰     电胜社区党总支书记

史跃忠     东方社区党总支书记

虞国新     峨嵋社区党总支书记

芮晓霞     华苑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建伟     华兴社区党总支书记

朱慧晶     金河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景贤     南苑社区党总支书记

夏小俊     汇贤社区党总支书记

沈 俊     新城社区党总支书记

蒋 晗     街道综合办副主任、新塘社区筹备组组长

尹雪平     聚贤公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息定     明星村党总支书记

马金芳     河头村党总支书记

蒋雪芹     五联村党总支书记

沈建华     中塘村党总支书记

吕国军     柘荡村党总支书记

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国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街道安委会工作职责

安委会是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贯彻国家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和指导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分析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协调各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各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指导、督促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完成国家、省、市、区安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交办和东城街道办事处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三、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1.贯彻落实区安委会提出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分析和预测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形势。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各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3.组织、协调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监督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4.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组织起草安全生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督促、指导安委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5.受理、督办社会举报及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举报案件。

6.指导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

7.参与研究有关部门的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8.承办区安委会和经开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综合办公室

1.会同安委会办公室落实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负责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事项,街道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的催办落实和督促检查。

3.负责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街道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等活动的衔接保障。

4.负责以街道办事处拟制的安全生产工作公文办理工作。

5.负责办理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各相关企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事项的请示,提出审核意见,报办事处领导审批。

6.配合经开区管委会建立应急管理综合监管平台。

7.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

8.指导、协调、监督办事处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9.配合开展街道各部门防灾等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专题培训,配合开展街道机关集中办公区相关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0.负责统战、侨台、民族宗教、老干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安全管理工作。

(三)街道经济发展局

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三农”工作发展战略和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为街道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统计提供数据支持。

2.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全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将安全建设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3.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农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负责街道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农药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高毒农药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农药使用者科学安全用药。

5.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负责街道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

6.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业防灾减灾、预警应急,协调处理湖泊渔业安全搜救工作和渔业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7.负责做好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8.负责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街道财政审计局

1.负责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街道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2.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3.按照规定落实街道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4.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费用的情况。

5.配合安委会做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工作。

(五)街道建设局

1.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等建筑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负责街道燃气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燃气安全指导和监督,督促燃气经营者按照安全检查标准落实安全要求。指导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

3.负责街道公用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指导街道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全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街道地下管线综合管理,负责市政工程、农村道路、桥梁规划、建设和养护、地下管线开挖等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负责土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1.配合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2.配合相关部门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方案,牵头组织编制街道应急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反应体系。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3.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牵头组织开展街道各部门防灾、抗灾、预警等应急处置知识专题培训,配合开展街道机关集中办公区相关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6.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7.组织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救援,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8.组织拟订街道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配合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

10.负责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公用设施、配套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1.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安全生产信访事项,指导和协助处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2.承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1.负责街道养老、司法行政领域、社区矫正场所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祭奠节日有关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监督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将安全生产常识纳入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指导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查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做好医用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5.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救护及防疫处理。

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纳入街道平安创建及考核相关内容,推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7.负责安全生产维稳工作,协调妥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信访维稳事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牵头组织排查群租房及其安全隐患,及时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对非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通报主管部门(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9.负责街道职业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消除培训场所有关建筑物、教学设备、交通工具等重要设施设备和集体宿舍、食堂、教室等重要场所安全隐患;督促街道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逃生避险、救护演练、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10.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应急避险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校车的安全管理。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八)街道行政审批局

负责权限范围内公共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及建设工程招标政策相符性审查工作,要求项目单位将安全建设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九)东城派出所

1.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推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2.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对单位及个人购买、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及其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和爆破作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打击无证经营、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经营、储存、邮寄烟花爆竹的行为。

4.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容量控制、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措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5.组织排查群租房及其安全隐患,及时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对非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群租房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打击涉及群租房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6.继续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执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城管东城中队

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市容和环卫设施维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及综合利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违建分类处置工作,依法消除违建的安全隐患。

(十一)交警东城(滨湖)中队

1.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

2.依法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定期梳理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发现的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意见建议。指导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十二)区市场监管局东城分局

1.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3.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危险源实施监控。

(十三)东城兽医站

1.负责指导街道畜禽养殖、畜禽屠宰、饲料和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负责街道辖区内动物疫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东城水利站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完善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河道、湖泊、水库、泵站、水闸等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进三、四类运行管理工程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3.负责“两违三乱”专项整治和小水电清理整顿等现场监管工作(活动)安全生产。

4.负责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监督管理,检查落实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对农民工和派遣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5.扎实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水电站等4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6.及时修订完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本级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有效衔接。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包含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推广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应用,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

(十五)各村(居)委会

成立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附件:东城街道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表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6日

附件

东城街道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表

序号

部门名称

行业类别

分管领导(网格长)

部门负责人

对接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备注

1

经济发展局

餐饮、商铺燃气、商超、农业机械、农药兽药、饲料、粮食储备等场所、加油站

袁海涛

戴叶琴

严佳睿

2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群租房

冷建华

李洪俊

李秋阳

学校、

幼儿园

孟明俊

黄晓春

叶  丹

托育

袁海涛

叶  丹

托管、科技类及学科类培训

孟明俊

黄亦皎

文化艺术、体育类场所、文化市场、文博单位、文化与理论、宗教场所

王  璐

黄晓春

医疗卫生场所

袁海涛

叶  丹

养老机构

王  璐

黄文忠

陈  莉

3

东城派出所

饭店宾馆、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

冷建华

马  俊

刘  鹏

4

建设局

非餐饮城镇燃气、市政设施、交通、汽修、街道工程、小型工程建设、既有建筑

陈云翔

芮玉菡

赵一鑫

杨芬芳

5

综合行政执法局

住宅小区、危险化学品、危废、固废处置、市容环卫、农贸市场

陈  钰

张国勇

高俊平

史军华

周心怡

尹雪平

6

综合办公室

机关、村(社区)等公共服务场所

杨志超

汤金荣

孙  健

朱雨菡

7

水利站

水利工程建设、水利相关场所

袁海涛

荀国俊

申  欢

8

市场监管分局

食品、特种设备

陈  钰

陈国富

华惠莲

江小俊

9

1号综合网格

企业安全生产

张国勇

张国勇

史军华

吴  鑫

10

6号综合网格

企业安全生产

芮玉菡

芮玉菡

周心怡

蒋天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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