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苏垃分联〔2022〕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城管〔2022〕95号)和《常州市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常垃分〔2023〕1号)和《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坛政办发〔2023〕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坚持以“532”发展战略和“五大行动”为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照住建部、省、市、区检查通报问题,统筹动员各方力量,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机制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街道、社区(村)、物业公司三级联动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加速同城化加快现代化,全力打造最美新城区、最强增长极,奋力书写“美丽常州新样板”精彩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3年,以垃圾分类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完善“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实现建成区居民小区和单位实现“四分类”设施全覆盖,建成区“四分类”小区达100%;以优化源头垃圾分类设施为抓手,全面推进“三定一撤”达标小区建设,年内完成达标小区建设16个,全街道建成区达标小区覆盖率≥85%,建立完成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张 阳
副组长:陈 钰
成 员:张国勇 史军华 高俊平 于 康 戚 波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国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制定、分类设施配置、宣传培训、检查考核以及相关台账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分类责任
1.综合行政执法局:确定2023年东城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小区和实施单位;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计划与具体实施;协调相关社区和单位合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建立落实督查、考核、整改制度;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及台账收集整理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2.村(社区):坚持党建引领,牵头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工作;村(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党员、干部结对联系制度,并督促、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相关宣传培训活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相关矛盾的调处工作;协助街道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3.物业服务企业及实施单位:认真履行垃圾分类第一责任人职责;协助做好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引导居民严格按照“四分类”要求,积极开展源头分类、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按要求统计、上报有关数据信息;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移交后的管理养护;配合第三方运营公司开展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
4.第三方运营公司: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垃圾分类服务人员和配套设施,开展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等环节的宣传、培训和督导工作。
(二)配置分类设施
1.分类投放点:坚持以创建省达标小区为契机,以常州市垃圾分类目录及标准为依据,以“三定一撤”为导向,以“四分类”为模式,配备和维护分类投放设施,做到桶身颜色规范、标识准确,规范、优化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配置。
2.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堆放点: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个建筑(装潢)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应设置明显标志,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严禁其他垃圾混放混运,整体提升住宅小区的人居环境。
(三)开展宣传培训
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形式多样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社区居民和单位职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了解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熟悉垃圾分类的标准,掌握日常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要领,着力提升辖区垃圾分类参与率、知晓率和准确率。
(四)健全收运体系
1.可回收物:投放至小区智能清洁屋配置的可回收物分类箱或相应收集箱,由第三方公司或物业进行分类回收、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至具有再生资源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也可通过下载第三方运营公司APP或联系电话,预约上门回收。
2.有害垃圾:投放至小区内部设置的有害垃圾收集箱,由街道统一收集至区有害垃圾收集点,由区城管局负责定期转运。
3.其他垃圾:由物业、环卫组织收运后,进入城管部门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和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4.厨余垃圾:由物业、环卫或第三方运营企业收集后,运送至区易腐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五、进度安排
一季度(1月-3月)
谋划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定年度达标小区名单;明确各达标小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的数量以及分类设施的规格、样式;拟定实施方案。
二季度(4月-6月)
印发实施方案;指导社区、物业公司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小区垃圾分类氛围的营造工作,有序开展入户宣传;完成2023年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前期工作、设施设备招投标工作;
三季度(7月-9月)
完成2023年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设备、设施(含垃圾分类信息化传输系统宣传栏,展示垃圾分类基本情况、分类种类、分类投放点布局图、分类收运方式、投诉举报、垃圾分类知识等)建设,全面完成达标小区创建的年度目标任务。
四季度(10月-12月)
按照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标准、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辖市区)评估细则、常州市金坛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等要求,结合我街道2023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高标准做好省、市、区级现场评估和台账资料平台上传,完成省达标小区验收的各项工作。
六、措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村(社区)根据街道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本区域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切实推动目标任务分解到位、稳步实施、全面完成。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推进实施,确保垃圾分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街道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制度,强化沟通交流。建立月度报表、月度台账报送制度,相关单位、部门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要求,每月报送相关工作电子台账,以便街道及时汇总上传至市、区填报系统。
(三)完善长效考评。加强考评力度,街道对各村(社区)长效考评每月不少于1次,考核情况印发通报,发送至各村(社区),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点评会的素材。
(四)落实综合评价。街道领导小组制定垃圾分类综合考核制度,综合采取定期考核、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全面客观评价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运行情况等。街道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考核1次,并印发考核通报。将考核结果纳入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2023年东城街道创建省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名单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2023年东城街道创建省垃圾分类达标小区目标名单
序号
|
小区名称
|
所属社区
|
总幢数
|
单元数
|
总户数
|
1
|
金水湾
|
电胜社区
|
46
|
93
|
1740
|
2
|
华城四村
|
电胜社区
|
7
|
21
|
199
|
3
|
天赐园
|
电胜社区
|
6
|
14
|
191
|
4
|
徐塘新村
|
南苑社区
|
45
|
107
|
1170
|
5
|
东方三村
|
东方社区
|
7
|
20
|
210
|
6
|
东方三村
(幸福人家)
|
东方社区
|
7
|
20
|
180
|
7
|
新城东苑一区
|
新城社区
|
24
|
59
|
1080
|
8
|
新城东苑三区
|
新城社区
|
24
|
63
|
1088
|
9
|
华达名都
|
新城社区
|
42
|
106
|
1226
|
10
|
华城商业广场
|
华城社区
|
4
|
4
|
322
|
11
|
金江苑一村
|
华胜社区
|
85
|
247
|
2471
|
12
|
职教公寓
|
汇贤社区
|
6
|
9
|
180
|
13
|
华苑一村
|
华苑社区
|
10
|
20
|
219
|
14
|
华苑三村
|
华苑社区
|
53
|
43
|
496
|
15
|
香格里拉山庄
|
河头村委
|
107
|
74
|
821
|
16
|
碧桂园
|
新塘社区
|
24
|
52
|
28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