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6日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通知》要求,多措并举、多方共治,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结合东城街道实际,特制定东城街道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一、巡查时段
夏季:5月20日—6月30日。
二、巡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所有区域。
重点禁烧区域为:1、高速公路、省道、出入城区主要公路两侧纵深2公里;2、加油站(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城市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一般禁烧区域为重点禁烧区域之外的所有区域。
三、巡查目标
巡查期间,全街道范围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严禁秸秆和垃圾抛入河塘、沟渠等行为,实现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测和省、市、区督查组巡查“零”火点记录;秸秆、垃圾及时清运、堆放,无乱堆乱弃现象,不发生一起因大面积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巡查组织
1.成立街道巡查组。秸秆和垃圾禁烧期间,每天8∶30至22∶00,由街道领导带队、驻村干部组成街道巡查组,巡查火点情况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并记录巡查点督查情况。
2.成立村(社区)、组巡查组。各村、社区根据区政府、经开区及东城街道关于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党政领导包干责任制基础上,建立村(社区)、组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网络。各村(社区)要制定禁烧巡查包干路段、区域责任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群防群治,确保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巡查,严格制止秸秆和垃圾焚烧、抛河行为。同时,及时处置秸秆和垃圾焚烧现场及因焚烧秸秆和垃圾或抛河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3.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做好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张贴公告和悬挂横幅,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并利用大喇叭、短信、微信等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宣传秸秆和垃圾禁烧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广大农民明白焚烧秸秆和垃圾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引导树立“不敢烧、不愿烧、不想烧”的理念,消除侥幸心理、主动禁烧,共同营造全社会支持秸秆和垃圾禁烧的良好氛围。
(二)巡查要求
1.各巡查组成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
2.各巡查组成员每天巡查的区域和巡查情况要详细进行记录。
3.各巡查组成员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及经纬度、焚烧程度、范围等)要做好记录并现场取证。同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村、社区处置,并将处置情况记录在秸秆禁烧每日巡查情况表上。
(三)人员值守及信息报送
1.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密切关注金坛区、经开区、街道的重大活动,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火点信息的传递和处置情况的反馈。
2.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部门通报的火点信息以及有关秸秆焚烧的投诉后,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所在村、社区的责任人赶赴现场处置。
3.巡查期间,街道巡查组于每日下午17∶30之前、夜间巡查于次日上午8∶30前,将当天巡查情况或前一天夜间巡查情况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82692836。
4.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街道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情况调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并及时将火点情况向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向各村、社区负责人通报。
五、严格考核
街道将对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考核,严查严控秸秆和垃圾禁烧,并列入2023年度村、社区工作综合考核,同时依据省、市、区对秸秆禁烧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紧盯巡查重点时段内秸秆焚烧面积超200平方米(含)和垃圾焚烧面积超20平方米(含)的“第一把火”,被街道及以上通报的秸秆或垃圾焚烧火点,有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对焚烧火点数量多、面积大、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街道纪工委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相关责任;其他类型火点,将按综合考核扣分,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约谈主要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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