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推动我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以“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的责任担当,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着力构建法治交通体系、提高行业法治能力,为勇挑“新能源之都”大梁、勇夺“五大行动”新胜利,奋力书写“美丽常州新样板”精彩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干部培训、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坚持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全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终述法全覆盖,推动省、市、区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落地见效。(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局组织人事科;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3.全面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实际深入查找、整改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推动执法作风得到根本性转变、相关制度更加规范健全、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更加优化、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更加提高,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
4.系统谋划和全面实施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金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法治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争取、率先开展各项试点示范,擦亮法治交通建设品牌。(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5.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区统一部署,依法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动态梳理、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落实行政权力事项的取消承接下放工作,建立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承接管理机制。深化交通运输“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成省级开办运输企业、网约车申请“一件事”试点工作并对应用成效进行评估总结。继续推进高频事项“跨域通办”,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推广信用承诺、告知承诺改革,配合上级探索大件运输许可“信用+承诺+批量”行政审批新模式。进一步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动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的运用,实现旅游包车电子运单信息关联电子证照展示。畅通政企沟通新渠道,主动开展上门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6.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完成《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各项任务,及时开展总结评估,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项目在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经验。(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7.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推进我区“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深度融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严格规范开展失信行为认定和依法依规实施失信约束,健全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提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行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推进信用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信用手段在行业监管方面的应用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三、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
8.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根据省厅要求做好《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征求意见工作,协助做好《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修改)》前期研究工作。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确保“应审尽审”,保障依法依规制定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常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规定,持续深化“开门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常态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等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等工作。(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1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回复、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广度、深度,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智囊、助手作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属各相关单位)
五、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全面提高依法执法能力。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廉洁执法各项纪律要求,推行“阳光下的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行为。深化“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新模式,完善行政执法“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业务监督。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构建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部省、省际、省市县、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互通。加强执法案卷和视音频记录管理,下大力气抓好执法案件精细化建设,年内组织不少于4次评查或抽查,对照标准开展全方位、高频度督查评查,并引入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会审评比,推动全过程记录质量明显提高、程序不规范情形明显减少。深化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健全问题查纠整改常态化机制、源头治理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
12.推进柔性执法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柔性执法文明执法各项管理制度、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将柔性执法文明执法工作纳入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打造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态度语言行为规范、文书程序规范、裁量基准规范、证据规范、公开承诺践诺和责任追究等柔性执法文明执法“六大强基工程”,提升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持续深化执法服务“暖心”工程,落实交通运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2.0版,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服务。(牵头部门: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
13.维护正常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压牢压实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严管严处,做到“有案必查、有案严查、有查必果”。配合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充分运用柔性执法方式,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切实避免“一刀切”执法、习惯性执法与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等问题,落实国务院有关减少罚款、取消罚款事项要求。加强部门联合协同监管机制,推进“两法衔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合力。(牵头部门: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
14.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深化执法风纪建设,进一步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强化事前预警、事中指导和事后处置,提高内部层级监督实效。严格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在岗培训。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审批、发放及年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区司法局统一部署,组织做好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交通运输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加强和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属各单位)
15.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完成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全覆盖轮训,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执法培训计划,开展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学习,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专题培训,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作为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培训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以日日练、月月学、随机测、定期考等形式,实施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日常学习与统考抽考相结合的学习教育模式,开展跟踪监测,进行周期评价和预警通报。强化理论培训与业务实操结合,定期开展执法实操训练。年内市局组织1场全市法律知识抽考,区局组织不少于1场统考或抽考,执法大队组织不少于2场统考,考试结果进行通报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鼓励开展执法人员技能比拼,组织参加全省执法技能竞赛,营造全系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参与部门:执法大队)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6.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力争按时答复率、满意率100%。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热线、电视直播、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强化各渠道舆情信息汇聚共享,提升舆情监测处置和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总结舆情分析处置成效,通过重点难点问题和共性诉求的解决,推动行业治理与服务质量提升。(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1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做好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化落实《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治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密切跟踪执法领域负面舆情事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常态化推进问题查纠整改。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以飞行检查、进驻评查、销号管理、考核熔断等方式,全面查纠各类突出问题。强化执法监督,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执法督查,围绕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执法监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轻微免罚落实情况等开展跟踪监测、专项督查,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深入开展执法质效评估。深入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督查整改执法主体不规范问题。规范非现场执法,加强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及使用情况的技术审核、法制审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逐步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执法监督约谈等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评比执法文书、视音频记录等,力争入选省、市优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类问题研究完善执法制度规范。(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局组织人事科,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
18.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等执行结果公开,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打造阳光、公开、透明政府。(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9.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加强全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管理,推进与12345热线协同联动,做好12328热线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完善投诉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有序推进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推动信访渠道与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法定途径有序衔接,统筹解决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中各类矛盾问题,做好关键时间节点信访保障工作。(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局组织人事科、局安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20.依法依规办理应诉案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诉讼应诉工作,深化对被复议、诉讼案件的分析和研判。通过定期通报、汇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业依法履职,提升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并在庭审过程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检察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八、全面提升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
21.高质量推进行业全面普法。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行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金坛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地见效,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经常性进行“以案说法”,汇编典型案例,评比优秀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创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品牌,丰富普法形式,积极打造交通法治“微景观”,推动形成“一单位一景观”的普法新格局。全面实施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并汇编成册。发挥好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团队作用,继续实施“法律六进”,提高全社会对法治交通的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加强法治理论研究,组织撰写和选送法治建设高质量论文,培育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22.深化干部职工法治理念。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机关干部、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和交通运输典型执法案件宣讲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继续实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局组织人事科;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23.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保障法制工作必要的装备和工作经费,确保法制工作顺利开展。逐步提高法制工作机构法律本科以上编制人员的比例,提高法制工作专业性。着力提升法制干部综合素养,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参加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题讲座、专项调研等活动,锤炼法制干部过硬本领和工作底气。(牵头部门:局安监法规科、局组织人事科、局财务审计科;参与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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