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民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工作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牢记“三个务必”,统筹发展与安全,按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民政领域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学深悟透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组织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6月底前,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五进”“安康杯”竞赛等主题活动,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建立专(兼)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员制度。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推行“班前班后五分钟”安全教育。加大《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力度,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推动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强化各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区民政局党组会每半年、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制度。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局领导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
4.严格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联系包干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分片包干、相对固定”原则,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区、镇(街道)两级民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人,负责检查抽查包干机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自查,监督隐患整治。
5.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机构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面自查、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公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机构全面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专兼职安全员队伍。加大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及时曝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依法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采取限制参与评比表彰、等级评定、财政资金扶持等惩戒措施,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成果,选树落实主体责任示范机构,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三、巩固提升安全专项整治
6.突出消防安全整治。紧盯开办在中高楼层、老旧小区、沿街门店、经营性自建房等高风险、低设防场所的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占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突出问题,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强化冬春季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抓好高峰时段祭扫服务场所火源管控和火险预警。深入实施养老机构安全专项规划,落实《江苏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护改造提升,年底前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7.深化建筑安全整治。巩固2022年开展的城乡养老机构和农村四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排查整治成果,将建筑安全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必查内容,动态排查利用自建房开办的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以及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加快初判存在隐患的房屋安全鉴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联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采取清人、停用、封房等安全措施并“一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密切关注大风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对建筑安全带来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主动做好安全提示。
8.加强燃气燃油安全整治。督促用气机构和场所淘汰老旧橡胶软管,更换燃气专用金属包覆管或不锈钢波纹管,全部安装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2019》标准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鼓励引导用气机构和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建设“全电厨房”,降低燃气事故风险。
9.抓好食品安全整治。推动食堂标准化建设,督促机构配齐冷冻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等设施设备。压实为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清洁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
10.落实重点群体安全排查。督促指导镇(街道)、村(社区)定期入户探访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等民政保障对象,以及农村留守儿童、高龄独居老人等民政关爱服务对象,检查消除用火用电用气、建筑安全等隐患,提醒注意事项,确保人身安全。
四、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11.落实定期检查制度。督促民政服务机构每月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区民政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抽查检查,每年对所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情况“过一遍”,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12.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金坛区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业委员会,完善与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管执法,消除监管盲区。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江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运用使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精心筹划和组织区、镇(街道)两级民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继续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鼓励各单位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升监管专业性。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3.完善应急预案。指导民政服务机构针对本机构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组织开展所辖民政服务机构应急预案检查评审,确保与民政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14.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遇有情况“一拉就响”。各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次以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为主题的消防应急演练。
15.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值班业务培训、值班场所建设和值班人员生活保障。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建立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紧急信息报送要求,规范报送程序、严格报送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突发情况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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