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工作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在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高品质基本社会服务和高效能基层社会治理上持续发力,为打造美丽常州新样板贡献民政力量。
一、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着力点放在七个“聚焦”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金坛新实践中强化民政工作探索创新,不断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转化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
2.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印发民政系统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特色优势,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新举措,努力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党建工作特色品牌,为金坛民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加强对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的跟踪分析,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对“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源头治理,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位监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警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持续整治“四风”。加强新时代民政廉洁文化建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涵养廉洁奉公的思想根基和道德操守,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
二、不断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
4.开展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常态化认定,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规定,畅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拓宽临时救助方式,在受公共突发事件影响情形下,指导利用临时救助资金采购发放衣食等基本生活物资、防暑取暖等生活必需物资,提供救助帮扶。
5.实施“暖心护航”关爱行动。在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全区1万多名特殊困难对象“一户一档一策”数据库,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比对和动态监测机制,为精准救助提供支撑。构建主动发现网络,打造大额医疗费用支出、重大交通事故等主动预警场景,及时主动发现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对象,早介入、早救助。加强对全区400多名困难群众重点帮扶对象的帮扶和动态监测,确保困难群众居家安全。
6.强化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全面启用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推进申请救助线上通办、线上线下双渠道受理、户籍居住两地协同办理的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政策解读,提升社会救助人员经办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救助帮扶,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通过统计监测、实地督查、量化考核、绩效评价等形式,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落实。
7.深化“党建+社会救助”创新成效。聚焦党建引领下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党建+社会救助”示范点标准化创建活动(新建9个标准化“党建+社会救助”示范点,)通过加强党组织领导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窗口建设、强化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规范社会救助档案资料、构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等方面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救助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覆盖范围更加广泛、申请更加便捷、认定更加及时、服务更加多元,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多元救助。
三、持续优化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8.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配合做好《常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和《常州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金坛篇”编制工作,出台《常州市金坛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版)》。
9.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推进9个城市社区“夕阳红”养老服务站点社会化运营,为全区2.2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继续为4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照护培训。
10.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全区完成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达到85%以上。建成3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嵌入式、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将机构专业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
11.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整合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资源,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9个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探索推行志愿互助养老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助浴助餐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服务。支持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增加养老服务指导功能,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村级邻里互助点和居家老年人。
四、扎实履行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1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能力建设,开展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查。新建1个省级示范儿童“关爱之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4个区级儿童“关爱之家”,实现镇(街道)全覆盖。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儿童“关爱之家”“五彩行动”服务,扩大品牌效益。落实区未保中心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务技能培训,推动基层儿童工作者队伍能力提升。严格落实收养相关政策新要求,鼓励家庭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
13.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精准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待遇,深化困境儿童常态化“主动发现”机制。稳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健全动态监测、跟踪服务、长效帮扶的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全区困境儿童关爱保险项目。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率和监护职责履行率均达到100%。推进“梦想小屋”建设。
五、全面激发城乡社区治理活力
14.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贯彻全市社区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争创省级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实施理顺村(社区)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属地管理职责,适应城镇化进程。常态化开展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完善线索摸排机制,规范开展村(居)民委员会缺位补选工作。积极开展平安法治和谐示范点创建工作,结合深化“融治理”、“好邻居茶社”等品牌打造,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围绕基层重点难点、群众所需加强改革探索,提炼和总结一批基层社会治理优秀典型案。举办“基层治理创新案例交流展示活动”,打造本土特色品牌。
1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完整型社区建设试点探索,夯实为民服务阵地。高质量完成3个省、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任务,优化基层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村(社区)“全科社工”服务窗口、“好邻居茶社”等功能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完成新增4个市级全科示范窗口与18个“好邻居茶社”任务。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硬件建设与功能划分,配合妇联等部门完成儿童友好社区创建。
16.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立创新驱动、运行有序、共生发展的“五社联动”机制,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完成180名“全科社工”培养,基本实现社区“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全覆盖,行政村逐步推行。配合组织部门选优配强基层工作者并加强待遇保障,分层分类分级开展村(居)工作者队伍培训、交流等工作。举办全区“全科社工”技能大赛和“最美社工”评选活动。
六、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7.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指导条件具备的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规范开展党组织各类活动,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有效覆盖。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财务管理、服务活动,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群众服务需求,提升专业化、精准化能力,培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依托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镇(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18.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完善评估手段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全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参评率,全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覆盖率达到43%以上。继续培育4A级及以上优秀社会组织,完成不低于5家优秀社会组织创建任务。指导和支持运行规范、治理与服务能力强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省、市高质量发展案例评选。举办全区首届“社会组织成果展示会”,激发凝聚力、创新力。
19.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助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现社区社会组织在镇(街道)规范备案,加强监督管理,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参与社区治理。实施好9个落地公益创投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和社会认可。加大培训力度,评选一批优秀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
20.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重点监管组织意识形态、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业务活动、财务往来等,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继续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增加联动部门,提升检查效能,区级层面抽查不少于36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专项行动,对僵尸类社会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21.促进慈善和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引导慈善资源精准对接,动员社会慈善力量积极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强化组织管理,综合运用年度报告、实地调研和抽查审计等方式,加强对慈善组织业务开展情况、慈善资金使用和组织信息公开的监管。创新发展慈善载体,探索发展“互联网+慈善”和慈善资源下沉社区的新路径。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积极传播福彩文化,提升福彩的公益形象。
22.规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以专业服务项目为抓手,推动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建设与第三方运作全覆盖,选树一批社工站示范点、社工站优秀服务案例和项目。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工职业资格持证工作和实务培训,实施助理社会工作督导师培养,培树一批省、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优秀社工和社工机构。强化志愿服务行政管理,依托江苏省志愿者日、慈善周、志愿服务交流会等载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23.加强行政区划和边界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精神,服务“532”发展战略和“两湖创新区”建设,加强行政区划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指导镇(街道)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政府“两标准一办法”,加强部门协作,严格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等法定程序,稳慎有序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工作。持续加强界线界桩管理维护,及时做好区划变更后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营造平安和谐边界环境。
24.提升地名管理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常州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规程》,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工作,常态化更新国家地名信息数据库。开展第二批省、市、区三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加强对历史地名的保护传承。推进“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乡村地名服务能力。配合市局编纂《常州地名文化丛书》第四卷之《常州青山和绿水》,完成《金坛历史地名大辞典》出版工作。
25.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救助服务规范化水平,增强机构服务管理能力。积极对接“省综合寻亲服务中心”平台,提高寻亲服务成功率。扎实开展好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和“两季两送”专项救助行动。
26.深化殡葬管理改革。指导直溪镇完成陈家山公墓提档升级,启用区殡仪馆骨灰堂,提升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供给率。持续做好“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加强殡葬服务过程监管。修编《金坛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加快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深化文明绿色殡葬改革,持续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27.创新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深化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开展内地居民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全国试点,配合推动长三角地区婚姻登记“跨区通办”。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建设,引入婚姻家庭辅导公益创投项目,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模式。
28.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落实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化发放、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制度。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新建2家“德康驿站”,创建1家省级示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
八、持续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29.推动民政法治化建设。制定、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金坛民政“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要求,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等工作。
30.夯实民政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加大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民政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推进内控建设,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升民政新闻发布工作质效,完善政务信息报送机制。加大金坛民政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宣传力度,讲好民政故事。
九、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31.持续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按照“乙类乙管”要求,持续抓好养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机构疫情防控,严格机构内部分区管理,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畅通就医绿色通道,强化物资、药品动态储备,着力做好住养对象“保健康 防重症”工作。
32.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五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压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护改造提升,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监管,继续引导具备改造条件的瓶装液化气使用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灶具。继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鉴定,“一栋一策”动态整治销号。
33.做好信访及稳定工作。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推动民政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用好阳光信访平台、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构建运转流畅的网上信访工作网络。持续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力度,发动基层力量,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着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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