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园区、度假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局各相关科室(监管执法组)、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金坛区2023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领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金坛区2023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领证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换领证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严控零售总数。目前我区现有零售店(点)130家,存量较多,已能满足群众的购买需求,为减少危险源头,我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数量只减不增,并根据人口聚集区域变化、相关政策调整等情况,适当调整布点。
二、严把准入标准。零售店(点)的设置应基本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要求,换领证现场核查将聘请有关专家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如现场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再办理换证或延期手续。相关规范见附件。
三、严格审核把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申报单位应登录常州市应急管理信息申报系统,上传有关申报资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资料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培训合格证、产权证明,现场经营周边平面图、与我区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工作人员将对申报资料逐条审核把关。
四、强化教育培训。零售店(点)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培训、考核的管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区零售店(点)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培训考核,原则上应在我区的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参加培训和考核。主要负责人应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内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强化长效管理。各板块、各监管执法组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在检查中如发现零售店(点)安全条件不再符合发证要求的,应要求零售店(点)予以整改,如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注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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