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区冶金工矿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检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7539014950/2023-0001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应急〔2023〕46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5-18 公开日期 2023-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区冶金工矿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检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区冶金工矿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检查方案》的通知
坛应急〔2023〕46号

局各相关科室(监管执法组),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园区、度假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为深刻汲取因违规动火作业导致事故的教训,全面加强冶金工矿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金坛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市局《关于全面加强冶金工矿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常应急函〔2023〕55号),制定了《金坛区冶金工矿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

金坛区冶金工矿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检查方案

近期,全国范围内因违规动火作业接连发生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事故、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重大事故,特别是常州市新北区接连发生常州市科恒液压机械有限公司“5•10”火灾事故、常州市正阳焊接材料有限公司“5•11”火灾事故,为深刻汲取因违规动火作业导致事故的教训,全面加强冶金工矿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区冶金工矿领域动火作业。

二、检查重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规范建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分级管理、审批流程是否合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生产经营单位外委动火作业,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动火作业进行统一管理,是否进行安全交底。

3.动火作业工作票填写是否规范、措施是否有效,审批流程、动火监护、动火分析、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作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执行人、监火人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掌握辨识火灾风险和扑灭初起火灾能力。

5.动火作业人员着装是否规范,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规范佩戴。

6.气瓶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7.电焊机、切割机等设备临时用电接线是否规范。

8.动火作业现场是否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9.动火作业过程中,防火花飞溅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与周边易燃易爆物料保持安全距离。

10.作业完毕后是否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三、领导小组

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各园区、度假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2023年5月20日前)。各监管执法组、各板块要始终高度重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充分认识到违规动火作业是当前引起事故高发的主要“危险源”之一。要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与中小型企业整治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治理和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等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落实自查自改(2023年5月底前)。全区冶金工矿企业要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动火作业自查自改工作,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纺织印染企业、“厂中厂”企业以及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裸露可燃材料上、高处、有限空间内、压力容器内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对照检查重点事项开展自查自改,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填报至“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申报信息系统”。企业要严格履行动火作业报告制度,从6月1日起,所有动火作业前须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特殊作业模块内进行报备。

(三)严格执法检查(2023年6月底前)。全区将组织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执法检查(具体事项另行发文)。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督查督导等活动中,必须核查企业动火作业职责落实情况,日常检查、督查督导必须录入市指导服务模块,执法检查必须录入省执法系统。现场发现企业违规动火作业的,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并依法依规处理。安全生产网格员必须完成1轮全覆盖巡查,重点提醒企业加强动火作业安全防范,并对动火作业报备情况开展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录入市网格化系统。

(四)突出督查督导(2023年12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每季度对各板块进行全覆盖督促指导。结合“三员”教育培训,督促培训机构加强动火作业专题教育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局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进展情况。本年度内,各监管执法组、板块要于每月25号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监管执法二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