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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417Q/2023-0001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指前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指政发〔2023〕32号 发布机构 指前镇
生成日期 2023-07-12 公开日期 2023-07-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指政发〔2023〕32号

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311 、《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312 《区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坛政发〔202346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金坛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坛政发〔202347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指前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镇普查数据质量过硬,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指前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上级下达的普查任务,协调解决普查中的相关问题。

二、组成人员  

 长:钱永锋

副组长:丁  

  员:朱    宰文亮  唐永俊  姚佳芳  周卫霞 

叶双庚  张爱生  刘三春  刘伟娟  包颖春

翟锦丽  杨文斐  蒋粉建  王国强  殷美成    

吕建民  鲍卫强  张国庆  潘一炳  李国建    

翟建平  陈永财  邱忠华  徐建华  骆卫忠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普办,设在镇经济发展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经普办主任由刘伟娟同志兼任,负责具体指导和协调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

     20237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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