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高质量推进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62P/2023-0002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办发〔2023〕62 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10-30 公开日期 2023-10-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度假区管理办,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金坛区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办公室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25日常州市金坛区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改善全区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办公室

坛办发〔2023〕62 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高质量推进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度假区管理办,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常州市金坛区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苏发〔2023〕12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高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的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23〕19号)要求,结合金坛实际,决定在我区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思维、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农民主体,全力推动“千万工程”经验本土化落地,以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数字乡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末,建设2个以上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以下简称“示范片区”)、打造20个以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200个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庄,全区农村三类及以上公厕覆盖率达100%。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整治更新

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超前谋划、合理布局,以乡村未来发展方向为目标推进乡村规划,开展以乡村片区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立足“多规协同合一,落实延续优化”原则,深刻把握自然肌理和历史文脉,谋划片区空间蓝图。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做好规划编制、衔接和实施,形成2023—2025年建设项目清单。到“十四五”末,全区建成朱林镇和指前镇2个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

(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立足本土资源禀赋,打造区域特色产业,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繁荣兴盛乡村文明风貌,切实推动美丽田园与美丽家园建设相得益彰。以行政村为单位,推动建设20个以上“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组织推动有力、群众满意度高”的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点打造10个以上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村”(长荡湖沿湖片区),形成一批融山水、田园、产业、乡愁于一体的特色乡村,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乡村旅游精品线,推动乡村文化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融合发展,构建多点发力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三)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庄

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村庄垃圾整治和违章搭建清理,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健全、环境整洁、村容村貌良好、生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庄。根据市级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达标建设标准,坚持全域化发展思路,围绕环境整治提升和片区整体发展,按照“乡村连片治理”的工作思路,对相邻3—5个自然村同步整治提升,通过分类实施、以点带面、连线成片,释放整治示范集聚效应,原则上自然村规模不低于70户。立足发展规划,结合村庄布局,以规划发展村为“重心”,辐射主要空间节点、交通要道、旅游带及其他确需整治提升的村庄等开展创建。

(四)深化农村厕所革命

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贯彻落实常州市农村公厕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8353)标准,年内完成新改扩建农村公厕28座,新建农村公厕推广使用流动厕所。到2025年,新改扩建农村公厕150座以上,所有新改扩建农村公厕均达到三类及以上标准,其中市级示范建设标准农村公厕覆盖率达30%。

(五)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城乡结合部、“四沿”、“五旁”等重点区域开展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完善垃圾处置体系,深化城乡环境“五乱”治理,健全管理责任网格,实施严格的长效管理考核,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门前“三包”责任制、志愿服务和美丽庭院创建等工作模式,培育村民主人翁意识,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全区1400多个自然村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和建设成果。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

各镇(街道)(示范片区除外)要统筹考虑辖区实际情况,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自愿申报”原则,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改扩建公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庄创建名录进行申报。区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核查后,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择优确定实施村庄。

(二)编制规划

美丽乡村建设创建主体(包括示范片区与实施村庄)一经明确,由各镇(街道)组织创建主体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建设规划。鼓励各创建主体积极与河海大学、常州大学等在常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持续推进乡村建设。各创建主体要锚定目标、压实责任、打造亮点,立足创建标准、依托区域特色、深耕红色资源,注重保护传统村落,保持乡村特色风貌,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美丽格局。要尊重乡村现状,保留乡土味道,不搞千村一面,避免同质化和城市化。要紧紧围绕“优空间、兴产业、旺生活”的创建目标,编制朱林镇、指前镇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总体布局规划。所有建设规划需经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评审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

各镇(街道)组织各实施村庄推进创建任务,要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明确示范片区整治目标,制定可量化、可实现的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及风险应对措施,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凸显地方特色亮点。区镇两级要实施专班化运作推进,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短板弱项、阶段性中心任务等开展专项督导督办,确保我区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组织有序、措施有力、工作有效。

(四)组织验收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建设任务初验工作,并指导各创建主体做好自验工作。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根据镇(街道)申请,通过现场核查、查阅台账、走访测评等方式组织考核验收。考核评定结果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经省、市验收和抽检达标后命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专班推进机制,成立常州市金坛区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工作调度、综合协调、政策制定、方案评审、督查考评等日常工作。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要密切配合、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切实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整合各类项目资金,优先保障用地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区财政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为期3年,每年3000万元),给予各建设主体一定的激励奖补。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减轻村集体负担。

(三)引进市场主体。积极招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开发商、运营商,引进专业团队,走特色发展之路,积极动员乡贤和企事业单位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工商资本反哺乡村建设。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研判、督查、评估和通报,对各镇(街道)、村(社区)的建设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各镇(街道)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坚决反对盲目攀比、大拆大建、劳民伤财,严禁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附件:1.市级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达标建设标准

2.市级农村公共厕所示范建设标准


附件1

市级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达标建设标准

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村庄垃圾整治和违章搭建清理,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健全、环境整洁、村容村貌良好、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庄,引领形成“点上有示范、线上有风景、面上换新颜”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格局,特制定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达标建设标准如下:

一、村庄规划管理

1.编有村庄建设实施规划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案;

2.村内各项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无违法用地情况。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配备完善的垃圾收运设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3.无城市污染、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筑垃圾定点堆放。

三、厕所粪污治理

1.无害化卫生户厕正常使用率达100%,化粪池盖板无破损、缺失等;

2.无旱厕和露天粪坑;

3.建有农村公共厕所的要达到三类以上标准。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

2.村内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户接管应接尽接,设施正常运行。

五、农村水环境治理

1.农村河道、村内沟塘等水体清洁、无异味,无大范围水草、漂浮垃圾等;

2.河塘坡岸整洁,无暴露垃圾、乱堆乱放、乱垦乱种、无违章搭建、非法圈圩等;

3.无问题小微水体;

4.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六、农业废弃物治理

1.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

2.无露天焚烧秸秆、柴草等。

七、村容村貌

1.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2.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等路面平整,无泥泞、坑洼、积水等现象;

3.通村组道路基本实现亮化,体育锻炼设施等完好,保证正常使用;

4.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

5.残垣断壁、失管破败房屋全面清理;

6.村庄内电线电缆得到有序整理;

7.基本实现村内绿化、庭院美化。美丽庭院农户占比达到30%。

八、长效管护机制

1.建有完善的长效管护制度,并能够有效落实;

2.配备有稳定的村级管护队伍;

3.落实工程正常运转和村保洁的管护经费;

4.清单制、积分制得到推广运用;

5.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6.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加减分项

1.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组织发动、责任落实、资金筹措、长效管护、动员村民参与共建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具有独特做法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的予以加分;

2.对当年度被评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红榜村的予以加分。当年度被通报为黑榜村的行政村予以扣分。


附件2

市级农村公共厕所示范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根据《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8353),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级农村公共厕所示范建设标准。

一、设计选址

1.农村公厕建设宜选用体现本地特色的土、石、木、竹等建筑材料。立面造型及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考虑农村公厕周边的绿化美化。

2.根据服务人口和半径设置农村公厕,服务人口宜按照每600人设置1座,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

3.示范公厕面积应不小于30m2。

二、配置标准

1.厕位数量男厕站位不少于2个,坐(蹲)位不少于2个,女厕坐(蹲)位不少于4个;

2.大小便间与洗手间宜分区设置,洗手间可男女共用;

3.应设有管理间,面积4—6m2;

4.应设有工具间或工具隔间,面积1—2m2,内应设有清洁池;

5.可视条件设置第三卫生间;

6.厕位建筑指标为3—4.9m2;

7.大便间应采用普通坐(蹲)便器,不宜采用大小便槽;

8.小便器应采用半挂或落地;

9.便器冲水设备应采用感应式、脚踏式或按压式;

10.公厕内应设置一般照明,优先采用LED光源,照度标准大于100流明;

11.应设置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间;

12.应通风良好,并配置除臭设备,设备指具有对公厕臭味有处理效果并形成合理气流组织的通风设备或系统;

13.农村公厕排水应采用管道收集方式,并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农村污水处理系统,不具备条件接入时,应制定污水及化粪池污泥的异地处置措施。

三、管理服务

1.应有醒目而规范的男女厕所标志和指向牌;

2.应在公厕明显位置设置文明如厕提醒,管理责任制度,分管负责人、保洁员姓名,监督投诉电话等;

3.厕所周边环境整洁,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4.厕所内部干净、无异味,墙壁、天花板、门窗、隔断板整洁,无乱写乱画、无污迹,垃圾桶应适时清理;

5.厕所内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6.管理间工具间整洁有序。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