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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直溪镇2023年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9XR/2023-0001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直溪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直政发〔2023〕25号 发布机构 直溪镇
生成日期 2023-05-16 公开日期 2023-05-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直溪镇2023年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直溪镇2023年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直政发〔2023〕25号

各村(社区)、养殖场,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特制定《直溪镇2023年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直溪镇2023年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的决策部署,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现就做好我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段

夏季:2023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秋季:2023年10月20日至12月30日

二、巡查重点

重点巡查西气东输地下储气库、加油站、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以及朱延公路、西建公路、白乾公路、金茅路、直荣公路、直别路、直东路两侧、水源保护区、直溪湿地公园、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

三、区域分工

各村(社区)全面负责巡查本辖区内出现的着火处置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对区域内尤其是严格禁烧区进行巡查,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确保本辖区域巡查全覆盖。镇巡查组重点巡查主要公路沿线重点区域、水源保护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禁烧责任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党政领导为副组长,综合办公室、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村工作局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作为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组建村包组、组包户的秸秆和垃圾禁烧责任网络,确保田块禁烧责任到人,并在禁烧时间内全天候做好巡查工作。严格实行驻村领导包村制度,负责协调督查所驻村工作开展,驻村领导负责督促村(社区)做好秸秆巡查工作,防止工作不实。

(二)抓好宣传报道,营造禁烧氛围

充分利用会议、公告、横幅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在田间地头、村主要道路、墙体醒目处悬挂、张贴宣传。特别是各村、组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宣传做到田间地头、群众心中,使“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理念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农民秸秆和垃圾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大巡查力度,上下联动,实现全面盯防

根据我镇区域的分布情况,认真制定禁烧巡查方案,各村(社区)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查,确保本区域巡查全覆盖。加大对交通主干道、西气东输地下储气库、港华储气及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焚烧秸秆或垃圾,要立即进行阻止和扑灭;对现场发现的过火痕迹要及时联系中拖进行翻地。切实做到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高密度的巡查盯防,坚决禁止焚烧秸秆、垃圾或垃圾抛河行为。建立并完善现场处置工作网络、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同时,畅通值班值守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值守,村(社区)相关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核实信息、查明原因,30分钟内上报处理情况。

(四)加强督察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镇成立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田永灿担任,综合办公室人员为督查组成员,镇督查组负责对各村(社区)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严格督查考核,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成立镇巡查组,对发现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焚烧程度等做好记录汇总,作为年终对各村(社区)的考核依据。

五、值班安排

政府将安排专人值班,负责火点信息等传递和处置情况的反馈。

值班电话:白天82423982  晚上 824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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