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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儒林镇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管控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45X1/2023-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儒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儒政发〔2023〕63号 发布机构 儒林镇
生成日期 2023-08-30 公开日期 2023-10-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儒林镇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管控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儒林镇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管控方案》的通知
儒政发〔2023〕63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儒林镇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儒林镇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管控方案


根据全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我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落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了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了餐饮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促使我镇燃气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机制转型,特制定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管控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结合《常州市金坛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儒林镇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商户主体责任落实不严、餐饮场所现状排查不细、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实等问题。成立片区网格工作站,充分融合基础网格与专属网格,形成合力促进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发挥作用,进一步消除行业监管盲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燃气安全风险。监督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落实入户安检机制,配合完善金坛区房屋燃气安全智慧管理平台,形成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管、安全有保障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建立管理机制

(一)强化源头风险管控

全面推行新开设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事前勘验机制。即日起新开设餐饮用户在发放营业执照前,由市场监管局儒林分局书面提醒用户厨房设置需满足安全使用条件、需购买使用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灶管阀”及安装工业级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或安装管道燃气等要求(详见附件1),并将新开设用户信息推送至镇规划建设局;在发放餐饮场所、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前,由镇规划建设局组织各网格员进行现场勘验,确保该场所具备安全生产经营的条件,对存在厨房间设置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使用不合格灶管阀、不按要求安装工业级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重大安全隐患且未整改到位的,不得使用燃气。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的,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启动执法程序,严格遏制增量风险。

(二)强化日常网格巡查

为扎实推进燃气使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模式,充分利用好村(社区)挂钩领导和驻村干部的组织优势,建立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网格化工作机制。将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详见附件2)纳入网格巡查内容之中,依托四个片区网格综合工作站开展每月1次的排查工作,由驻村党政领导担任站长,村(社区)书记担任副站长,将综合网格和消防、市场监管、派出所、综合执法、交警中队等专属网格捆绑联动,村(社区)网格员和专属网格员相互配合、入户排查。2个餐饮场所较多的集镇(儒林集镇、五叶集镇)配置市场监管专属网格员,充分发挥专业力量的支撑作用。做到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不漏一户,隐患彻底清零。依托“数字儒林”APP上的燃气电子台账对已改管、改电用户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严控瓶装燃气使用回潮,对入户安检或巡查发现的问题,用户局部整改的,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供气、联合执法等方式予以处理。

(三)完善信息平台建设

对于安装工业级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商户,确保其餐饮场所已纳入区住建局燃气泄漏预警一体化平台,结合前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既有建筑安全同步纳入“金坛区房屋燃气安全智慧管理平台”。持续推进智慧燃气监管平台系统应用,健全完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瓶装液化气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

三、强化考核问责

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加强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明确6个排查组在日常工作中对4个片区、水街及单位食堂进行跟踪监督;各网格综合工作站每周召开例会要求汇报排查进展和整改进度;党政领导周例会由片区综合网格站站长汇报各片区排查整治进展情况,主要领导听取汇报并提出相关要求。每周将落实情况纳入镇、村(社区)工作考核评价,定期依托数字儒林APP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履职不力的进行依规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持续加大燃气、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加强消防、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增强保护燃气设施和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提升燃气用户的事故应急应变能力。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利用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燃气专项行动,举报各类燃气隐患问题和违规行为,增强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形成全社会安全预警的良好态势。


附件:1.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与消防安全条件告知书

          2.基层网格员排查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检查表







附件1

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与消防安全

条件告知书

1.天然气比空气轻,易向高处流动,并很快在通风良好的空气中挥发掉;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一旦泄漏到空气中容易积聚在地势低洼处而不易扩散,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

2.选择合法正规燃气企业供应的燃气,并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应选择可追溯气源、瓶体有企业标识、服务电话的气瓶;

3.地下、半地下建筑空间及高层民用建筑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4.使用燃气的厨房应设有直通室外的门和窗,窗户面积不小于厨房面积的10%且不小于0.6㎡,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

5.使用燃气的厨房房间面积不应小于4㎡,房间净高不低于2.2米;

6.餐饮用餐区严禁放置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燃气的厨房应与用餐区设有明显的实体隔断;

7.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厨房间不得存放50千克气瓶,当需存放50千克气瓶或需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应在厨房外设置专用气瓶间进行存放和使用,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及裙房除外)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气瓶间应具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且应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于室外;

8.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严禁将液化石油气瓶与天然气或其他燃料存放于同一室内使用;

9.严禁使用橡胶软管,应选择使用燃气专用金属软管,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应控制在1.2米~2米之间,且软管上不得开设接头;

10. 调压器为商用不可调式,未使用中、高压调压器;

11.选择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气源要求的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

12.使用燃气的厨房和专用气瓶间应正确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燃气泄漏切断装置,且报警器与切断装置应相连锁,并保证燃气泄漏报警器24小时处于正常通电工作状态;

13.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气瓶与燃气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米,气瓶应竖直摆放,不准卧放和倒放使用,不得使用明火或热水加热气瓶、摔砸气瓶、曝晒气瓶;

14.不准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拆修、迁移户内燃气设施和计量表具,禁止将燃气管道作为接地引线或负重支架(栓绑绳索、电线或吊挂物品);

15.有燃气管道经过或者设有燃气灶具、设施、气瓶的房间禁止住人或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16.使用燃气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使用时保持空气流通,不要离人,使用后保证灶具开关、燃气总阀关闭完好,做到人走气断;

17.使用燃气的厨房间、专用气瓶间以及餐饮用餐区应配置不少于2具8kg干粉灭火器;

18.餐饮场所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19.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时,应当在订立的书面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0.餐饮场所应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餐饮场所,应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进行维护保养;

21.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故障报告、修理和消除等有关情况;

22.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箱、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排烟口、正压送风口、报警阀等应当设置名称、位置、使用方法和应当保持的工作状态,以及禁止占用、圈占的标识。消防泵及其管道阀门等应设置管道流向、供水范围、阀门启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水泵接合器处设置供水系统名称和范围的标识;

23.室内消火栓箱内设备应当齐全、完好,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

24.临时装饰物、广告箱牌、桌椅等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排烟口和送风口、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在防火门、防火卷帘下方及两侧各0.3米范围内堆放物品;

25.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餐饮场所,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单项功能检查,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检查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单项功能检查、系统功能检查以及联动功能测试方法、内容应满足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6.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使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作为疏散门,不得随意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得减少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

27.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楼梯间及前室内不得设置烧水间、配电柜、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疏散门内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28.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应完好有效,不得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灯光型,不得采用蓄光型;

29.每层外墙的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30.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应完好有效。常用疏散通道、货物运送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疏散门采用常开式防火门时,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关闭装置,并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

31.餐饮场所的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应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32.厨房区域排油烟管道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共用水平汇集管、竖向立管、油烟净化设备、排油烟风机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排油烟管道防火阀的自动关闭功能至少每月测试一次。













附件2

基层网格员排查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

安全检查表

用户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联系人

用户电话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不符合处置措施

安全管理

有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符合□

不符合□

在醒目处设置公示牌

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金坛区合法瓶装燃气供应企业:金威、天龙、金飞、康源

符合□

不符合□

立即补签合同

泄漏检查

钢瓶角阀、调压器、连接管连接紧密,无泄漏

符合□

不符合□

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维修或更换

使用螺纹或专用卡箍,连接紧固,软管未脱落,无泄漏

符合□

不符合□

钢瓶存放及用气场所检查

扫描钢瓶二维码显示的充装、配送信息应与实际相符

符合□

不符合□

立即停用,退回燃气经营企业

钢瓶未摆放在密闭橱柜中

符合□

不符合□

按要求整改,应保持通风良好

50kg钢瓶数量不大于2个或15kg钢瓶数量不大于7

符合

不符合

减少钢瓶数量或设置专用瓶组间

钢瓶存放和用气房间或部位自然通风良好

符合

不符合

按要求整改,应保持通风良好

同一室内不得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符合

不符合

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按要求整改

钢瓶未存放于用餐区

符合

不符合

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按要求整改

泄漏报警

安装有燃气泄漏报警器,间距小于4.0m,距地面小于0.3m

符合

不符合

按要求整改

安装有燃气泄漏报警联锁切断阀的安全保护装置

符合

不符合

按要求整改

调压器

调压器为商用不可调式,未使用中、高压调压器

符合

不符合

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更换

连接软管

采用不锈波纹软管或金属包覆软管

符合

不符合

立即更换

软管长度不应大于2.0m

符合

不符合

按要求整改

软管中间无接口,无三通分流

符合

不符合

按要求整改

燃烧器具

具备熄火保护装置,且工作正常

符合

不符合

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请厂家维修

消防疏散

每层外墙的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符合

不符合

按要求整改

灭火器的配备

使用燃气的厨房间、专用气瓶间以及餐饮用餐区应配置不少于28kg干粉灭火器。

符合

不符合

按要求整改

其他安全隐患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用户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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