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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儒林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45X1/2023-0001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儒林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儒政发〔2022〕50号 发布机构 儒林镇
生成日期 2023-06-06 公开日期 2023-07-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3年儒林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儒林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儒政发〔2022〕50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共同参与下,2022年,我镇无偿献血工作成效显著。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保障医疗临床正常用血需要,现就做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舆论宣传,营造无偿献血良好氛围

营造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教育氛围,是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江苏省献血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让广大干部认识到做好无偿献血工作,不仅是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的需要,更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自觉树立起“无偿献血光荣”的社会公益意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整体联动,认真履行职责和任务,才能确保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完成。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国家机关人员、军人、公安干警、医务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应该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要动员并组织好本单位或居住区的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各村(社区)、各单位对完成献血采血者,依据国家《献血法》的相关规定,应给予适当的营养补贴和休息安排。

三、服从献血安排,确保顺利完成献血任务

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7:30—12:00

地点:政府四楼会议室

人员:政府机关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

时间: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上午7:30—12:00

地点:儒林镇职工综合服务中心(河下社区邻里中心内)

人员:各企业工作人员

献血名额:各村(社区)不得少于5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少于在职人员的10%,人员不多的单位至少派一人参与。

注意事项:参加献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参加献血人员必须须符合《献血法》要求,年龄18—55周岁(多次献血者可延长至60周岁);体重:男≥50Kg;女≥45Kg;无献血禁忌疾病。献血前一天需清淡饮食,当天可以吃早餐,如稀饭,不要食用奶制品、豆制品、蛋类等食物。要求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条件的人员参加无偿献血。

 

附件:无偿献血名额分配表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附件:


无偿献血名额分配表

 

 

 

镇机关

25

儒林邮政支局

1

腾利汽车配件

2

柚山村

10

五叶邮政支局

1

金土木

2

南社村

10

儒林电信

1

汤姆森智能

20

儒林村

20

水利站

4

贝特瑞

15

后庄村

10

兽医站

1

新欧新材料

5

湖头村

10

儒林广电

1

日新光伏

2

河下社区

10

儒林移动

1

信维感应

2

五叶村

20

杰克服装

10

洪邦

2

儒林中学

3

君诚

3

海锋能源

2

儒林小学

3

奉献橡塑

3

旺旺线缆

2

五叶小学

3

金鸥水处理

3

儒林卫生院

10

环宇弹簧

2

儒林幼儿园

2

源美

10

五叶幼儿园

1

恒宏链传动

2

儒林派出所

5

新蓝天钢构

3

儒林供电所

2

信泰包装

2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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