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坛污防攻坚指办〔2023〕23 号)文件要求,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本年度秸秆和垃圾禁烧专项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段
夏 季:5月20日—6月30日
秋冬季:10月10日—12月31日
二、禁烧范围
秸秆和垃圾禁烧范围为全镇范围内所有区域。
严格禁烧区域为:1.常溧高速、239省道、240省道及201县道、新柚线、环湖路、长荡湖大道两侧纵深2公里范围内;2.加油站、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3.长荡湖生态红线区、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镇村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三、工作措施
(一)禁烧组织
镇政府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各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作为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构建镇、村(社区)、组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群防群治,确保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巡查,严格制止秸秆和垃圾焚烧和抛河行为。
(二)巡查要求
镇指挥中心利用蓝天卫士千里眼、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进行线上巡查,线下成立3个镇级巡查小组,分组、分时段进行巡查。各村(社区)要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形成秸秆禁烧责任网络,确保田块禁烧责任到人,在禁烧时间内全天候做好巡查工作。紧盯秸秆焚烧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含)和垃圾焚烧面积超过20平方米(含)的“第一把火”。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对现场发现的过火痕迹要及时处置到位。同时,镇政府畅通值班值守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值守,在接到上级巡查人员通知后,值班人员和相关村(社区)负责人必须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三)禁烧宣传
为在我镇区内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禁烧氛围,禁烧期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海报、广播播报等形式大力宣扬秸秆和垃圾禁烧的有关法律、法规,全方位营造“疏堵结合、属地管理、全面禁烧”的浓厚氛围,确保全镇不发生秸秆禁烧的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达到国家、省级卫星遥感监测和巡查零查处、零通报的目标。
(四)巡查考核
镇成立秸秆和垃圾禁烧督查小组,对各村(社区)禁烧工作开展督查,并对3个镇级巡查组巡查工作开展督查。镇督查小组负责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巡查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村级工作考核。镇督查小组负责考核镇级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巡查绩效情况,本季禁烧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和禁烧巡查绩效进行严格奖惩。
附件:1.2023年儒林镇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2.2023年儒林镇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督查小组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
2023年儒林镇秸秆和垃圾禁烧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立俊
副组长:谢启飞 段 康
组 员:孙丽萍 葛 珺 蒋赤卫 王夕清 周建华
刘宏新 尹金虎 徐云中 邓艳萍 路杏仙
张 华 庄志平 王 艳 郭洁特 洪 钧
孙建良 方 圆 王 辉 袁 航 狄 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郭洁特
联系人:狄 晶
24小时值班电话:82561020
附件2:
2023年儒林镇秸秆和垃圾禁烧
巡查、督查小组
总协调:段 康
一、秸秆禁烧巡查第一组
组 长:王军伟
组 员:曹建洪 蒋小伟 彭福民 刘 懿 李 军
王玉亭 肖 伟 程贤林 王 涛 金丽欢
巡查范围:儒林村、南社村、儒林中河桥至湟里交界处S239沿线路段、儒林中河桥至上黄交界处S239沿线路段。
二、秸秆禁烧巡查第二组
组 长:王战武
组 员:狄 晶 杨月涛 许泽宇 吴 乐 聂子宇
童 林 丁 勋 蒋 瑞
巡查范围:柚山村、后庄村、儒林中河桥至湖头桥201县道沿线路段、环湖路沿线路段。
三、秸秆禁烧巡查第三组
组 长:尹建军
组 员:孙建平 徐锁玲 郭小华 庄建新 刘 华
李 敏 汤 焰 袁 涛 朱继安 周 浩
巡查范围:五叶村、河下社区、湖头村、湖头桥至五叶集镇201县道沿线路段、S240沿线路段(儒林境内)、长荡湖大道(儒林境内)。
四、巡查时间
2023年5月20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上午7点—晚上10点)
五、督查组
组 长:郭洁特
组 员:孙建良 袁 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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