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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金城镇“两癌”筛查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2144/2023-0002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金城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镇政发〔2023〕30号 发布机构 金城镇
生成日期 2023-04-18 公开日期 2023-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金城镇“两癌”筛查项目的通知
 
关于做好金城镇“两癌”筛查项目的通知
镇政发〔2023〕30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

为提高金城镇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苏卫办妇幼〔2023〕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两癌”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全面做好准备工作

成立金城镇“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指导辖区内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做好“两癌”筛查工作,并开展现场督查及过程监督工作。“两癌”检查相关机构主要负责人为“两癌”筛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落实各项措施。镇工作领导小组在筛查机构开始检查前必须到现场督查,确保筛查各项工作到位后,筛查机构方可开始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了,镇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现场检查,保证各项措施落实有效,切实保障两癌筛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组织,精准预约,保证现场秩序井然

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要切实落实分时预约工作,非预约不检查,对发热及有流行病学异常史人员不予预约及检查。根据场地、人员每天精准预约100人(13:30—17:00)进行筛查,无必要不允许陪同人员进入检查现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及排队。

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媒体广泛宣传“两癌” 检查项目,联合镇妇联、工会、社区等力量加强宣传组织发动,做好分时预约工作,引导群众积极配合。

三、加强现场管理,有序引导,切实落实防控工作

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要认真做好筛查现场流程设置及管理工作(见附件2),符合筛查条件妇女进出筛查场地全过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不能戴有呼吸阀口罩),检查现场室外要求间隔至少一米排队,室内实行“一人一诊室”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医院需派专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与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的衔接,确保TCT样本的安全转运。对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监测,若在上岗前和工作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及胸闷等症状的,不得上岗。

加强各诊室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开窗通风每半天1—2次,每次30分钟,每天筛查工作结束后应做好诊室内紫外线消毒。配备手卫生设备设施,配备足够的免洗手消毒剂或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提醒筛查者注意手卫生。

筛查对象:金城镇辖区内35-64周岁且2022年未参加免费筛查(TCT异常或医院安排免费钼靶者除外)的已婚育龄妇女。

筛查要求:

1.持本人身份证;

2.持辖区预约时间段内的“两癌”筛查通知单;

3.膀胱充盈(憋尿)。

体检内容:

病史询问,一般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TCT检查,乳腺手诊及彩超检查、盆腔B超检查。

部分异常人员需进一步做阴道镜、活检、乳腺钼靶X线检查。

体检地点及时间:

体检地点:金坛区妇幼保健院门急诊楼三楼。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组织发动:

由各村、社区负责宣传、组织发动和预约工作(每日100人次)

体检项目实施:

体检项目实施由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同时对体检中发现的“两癌”或疑似人员进行追访,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将所有体检结果汇总后交由计生部门负责传达。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

1.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两癌”筛查项目领导小组.doc

2.2023 年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两癌”检查现场流程图.doc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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