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的原因是什么?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 要求,各省加快实现按自然月抄表结算。根据文件精神,遵照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全省居民客户和低压非居民客户调整为每月抄表、按月结算。
问: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有什么优点?
答:全省居民客户和低压非居民客户调整为每月抄表、按月结算后,客户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当月的电量电费情况,及时调整用电习惯合理安排用电时间。
问: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政策后业务有什么变化?
答:(一)居民客户
交费频次:自2023年6月1日起,原非每月抄表交费的居民客户,将由原先每两个月抄表交费改为每月抄表交费。
电费账单:为便于居民客户更直观地掌握用电情况,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优化了电费账单显示方式,增加了账单周期显示,如账单周期显示6月1日至6月30日,对应6月电量电费。
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自2023年起,原单月抄表结算的居民客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仍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双月抄表结算的居民客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由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调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居民客户阶梯电量基数不变。
困难群体免费用电基数:本次抄表结算周期调整后,困难群体免费基数执行标准不变,仍给予困难群体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电量。抄表结算周期调整前因居民客户每两个月抄表结算,因此电费账单中免费电量按两月显示(30千瓦时)。抄表结算周期调整后,居民客户每月抄表结算,因此电费账单中免费电量按月显示(15千瓦时) 。
(二)低压非居民客户。为便于低压非居民客户更直观地掌握用电情况,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优化了电费账单显示方式,增加了账单周期显示,如账单周期显示6月1日至6月30日,对应6月电量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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