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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建议第12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3-07-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吴顺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丰富社区卫生室服务功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便民利民,解决老年人就医难题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门诊部、诊所(医务室)静脉输液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坛卫〔2022186 号)规定,医疗机构申请静脉输液需具备诸多条件,如人员数量、人员资格、仪器设备、房屋设施、规章制度等,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静脉输液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可向区卫健局申报备案,经区卫健局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静脉输液。针对目前没有输液服务的卫生室,我局将与卫生院进行沟通,了解是否存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室还未申报,加快提升各卫生室服务能力。

二、村卫生室的药物提供方面

卫生室所有药品由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采购配送,由于政策原因部分群众常用的一些药品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无法采购,故造成社区卫生服务站部分常用药品缺少。为完善品种结构和数量,满足疾病防治用药需求,区卫健局对全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遴选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定期对我区村卫生室用药目录开展评估,实行动态调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药物的需求。


人:袁永炜

人:王素琴

联系电话:82820028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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