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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皓代表:
感谢您对金坛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有序处置耕地“非粮化”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答复意见如下:
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的粮食安全,事关我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我国的社会稳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牢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强化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管,有效防止了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了粮食生产,牢牢守住了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1.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过程中,我区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7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对于“通知”印发前存在的“非粮化”行为,即“存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决不“简单化”、“一刀切”。对于“通知”印发后,违反“通知”精神的“新增问题”,对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要求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要求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区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2.受历史因素影响,上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在划定中部分地区存在“上山、下湖、进房、占道”等情况。2022年“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启动,本轮基本农田的划定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城镇、村庄不打开统计),改变了既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情况。同时,在划定工作中,我区广泛征询了包括区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尽可能的保证了三区三线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与粮食功能区相重合。
3.自2022年以来,我区积极开展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地方政府可以结合耕地转出需求,有序将部分“非粮化”地块纳入耕地转进清单。鼓励地方探索“非粮化”退出补偿的方式,最大化实现区域内耕地“进出平衡”,逐步消化掉历史“非粮化”问题。
4.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做好本地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的调查分析,并建议区政府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安排一定比例土地利用计划,专门支持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水稻田生态补偿、稻谷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开展政策性保险,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区级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提高补贴范围和力度,进一步提振种粮农民积极性。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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