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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62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坛城复〔2023〕第12号

尊敬的陈阿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解决当前非法偷倒垃圾行为日益呈现‘团伙化作案’趋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越来越多,愈发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特别是近年来跨区域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日益猖獗,屡有从浙江、无锡、常州等地货车进入金坛区,将垃圾填埋或随意倾倒在人烟稀少的村道边、收储土地里。

一、关于“在思考跨区联合执法方式的同时,建议相关地区职能部门共享车辆GPS等信息,实现垃圾产生地和消纳地在追踪车辆时无缝对接,保证监管无盲点”的建议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车辆、半挂牵引车辆应当安装并正常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但目前我区交通运输部门只能根据车牌号码查询车籍地为江苏、使用性质为营运的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12吨)和半挂牵引车的卫星定位信息,其他社会运输车辆无法查询定位信息。

目前纳入我区统一管理备案的渣土运输企业共16家,渣土车共217辆,已全部实现全流程信息化和数据化管理,对备案的运输车辆进行GPS定位、安装车载载重感应系统和车辆密闭感应装置,建立全流程的监管机制,从源头到末端处置进行闭环管理,通过高技术手段监管,严防备案渣土运输车偷倒、乱倒行为。

二、关于“提高垃圾非法倾倒违法成本,让他们不敢违法,不仅要处罚垃圾产生方和运输公司,对擅自同意消纳的行为也要进行处罚”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始终保持对偷倒、乱倒垃圾的高压监管态势,高度重视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垃圾整治工作。

我局主要负责对擅自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监督管理。一是开展常态化巡查,要求各属地板块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对易倾倒地点开展多时段、多频次日常巡查。二是实施“定时巡查、定点蹲守、严格执法”的工作思路,严格打击非法填埋、随意倾倒的违法行为,白班人员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夜班组人员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时蹲守。三是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一方面提醒各属地板块要求其辖区内村委(社区)落实属地责任,严禁随意填埋、倾倒;另一方面约谈相关渣土运输企业和物业保洁公司,严禁从事非法填埋、随意倾倒行为。四是严格依法依法,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源头,严管后期处置。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共同当事人(如垃圾产生源头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他人违规处置的;垃圾偷倒过程中装卸、运输、填埋等工程车辆及人员;提供场所场地受纳、堆放、填埋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等)一个不漏,全部处罚。同时对于这些违法行为也并非简单罚款了事,必须要求当事人首先将涉案的垃圾合规处置,严防再流入其他地区。五是加强地区协作办案,2022年10月与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执法协作备忘录,联手办理了常州金坛建筑垃圾系列偷倒案。2020年至今共查处各类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150余件,涉案车辆180余辆,罚款80余万元。

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对擅自倾倒工业固废进行监督管理。一是开展环境专项检查。对违法占地堆放工业固废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坚决打击和遏制工业固废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开展问题联合执法。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制度保障、社会监督”工作原则,坚持常态管控和依法打击相结合,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与公安部门建立了环境案件移送工作机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公安提前介入等举措;与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形成联合公告,落实有奖举报,对相关违法行为实行联合办案,做到有效快速打击。三是开展法规宣传引导。积极探索产业关联互动、设备实时监管、信息公开透明的运营模式,市、县两级每年组织开展规范化管理培训,让企业主要负责人掌握固废污染防治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规范等。

公安部门也已多次与城管局协商座谈,针对乡镇等较为偏僻地区的倾倒垃圾行为开展摸排工作,继续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多部门联动,对倾倒的垃圾来源进行摸排,对可能涉及的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问题开展研判打击。

三、关于“在加强偷倒查处力度的同时,遏制垃圾跨地区非法倾倒,也要考虑如何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尤其是建筑垃圾,可以用作制砖或铺路的材料,减轻建筑垃圾消纳压力”的建议

我区建筑垃圾主要分为装修垃圾及拆建垃圾,来源主要是店面装修、城中村和小区住宅拆建装修、建设工地产生的拆建垃圾。拆建垃圾和装修垃圾中部分混凝土块、砖屑等基本都是工地再次利用,填平或路基使用,剩余的建筑垃圾经分类后运至建筑垃圾临时转运场,最后运至常州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处置。

同时,为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我局一是强化执法协作,严格收运监管,确保固体废物有效收集、规范处置、综合利用,为“无废城市”建设夯实基础;二是深化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固体废弃物有效收集、运输及处理,为建设“全域旅游”城市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有奖举报擅自倾倒固体废弃物违法行为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协防共管,减少乱倾倒行为发生的空间;压实属地政府、村委会在复耕项目的监管责任,杜绝不合规的复耕行为发生;强化“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坚强合力等。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建议。

签发人:韩巧生

经办人:孙  斌

联系电话:82805906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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