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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城复〔2023〕第8号
尊敬的朱井原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老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2000年前交付的老旧居民小区有31个,建筑面积282万平方米,26806户。其中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有19个,涉及9家物业企业,仅提供单项保洁服务的小区12个,物业公共服务费最高0.3元/平方米·月,最低仅收取120元/户/年的保洁费。
一、关于“严格落实社区外来机动车辆进出门登记制度,对辖区居民楼道进户大门开展普查,确保门禁开关正常、对讲通话畅通、门禁摄像头清晰有效”的建议
目前我区实施物业管理的19个老旧小区中有11个设置了门岗管控。小区里的门岗管控、门禁和监控摄像头等服务是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来设置管理的。外来机动车辆进出门登记管理也需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管理规约和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在服务合同里有约定的,必须按合同履行。目前我区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确实存在管理不严,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我局将加大“双随机”检查力度,督促属地政府做好日常考核,发现未按合同履约的,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业主反映比较强烈,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来调整服务标准、内容和小区管理规约。近年来,我局会同属地政府加大引导,对实行物业管理但物业费低,硬件设施落后的小区,依托老旧小区改造,增加门岗设置,引导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合理提升物业收费价格,把相关要求列入物业合同中;对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散住宅可能还有一段过程,目前还无法实施。
二、关于“编制印刷“防诈骗宣传单”入户宣传,把报案率较高的各类诈骗手段用言简意赅的形式解释清楚,提醒居民保护人身财产的安全。同时,印制网格化管理居民联系卡,发放到居民家中,方便群众联系”的建议
据了解,各属地、社区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社区网格信息群,由网格员及时发布反诈宣传海报和视频。各小区宣传栏、电子屏、电梯广告等处也都定期张贴反诈海报,以此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我局打造的“物业夜课堂”党建学习平台中也多次邀请公安、银行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授课,面对广大物业员工和居民群众进行反电信诈骗专题宣传,同时开通“金坛物业人”公众号、“金坛物管”官方视频号和抖音号,多渠道传播反诈常识。
三、关于“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资料信息库,对人口信息、房屋信息、单位信息、综治信访、城市管理等信息,特别是对辖区内的党员、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特困群体、不安定人员等各类人群进行录入并保持重点关注,基本上实现社情全摸清、矛盾全掌握、服务全方位的格局”的建议
经向我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联动指挥平台了解,目前全区有589个综合网格和2427个微网格,均设有网格长和微网格长,利用指挥平台上的人口、房屋、综治等信息,对网格中重点人群如特困群体、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人群定期进行大走访,及时关注动态更新信息,实现了以房管人,一网通管。
四、关于“将火警、医疗急救、片区民警、物业等管理服务电话制做成公示牌在醒目位置公示”的建议
目前我区各小区都按要求在小区物业办公室张贴了物业服务标准内容及24小时服务电话,部分小区张贴了社区民警、供电、燃气、自来水公司等便民服务热线。下一步我局将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制作室外公示牌,在小区内醒目位置公示物业管理相关内容,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另外,我局正在打造便民“红纽带”服务平台,创新“水电气+物业”的社区业务融合服务新模式,将供电公司、燃气公司、自来水厂等优秀党员骨干下沉到小区网格中,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检修报修、隐患排查、业务咨询等便民服务。
五、关于“维护更新老小区内的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确保火警通道畅通,对各类线缆、网线架设等制定统一规范管理标准,根治‘蜘蛛网’漫天乱扯的现象”的建议
今年根据《“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属地政府都已经开展了住宅小区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电缆井等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整改。同时考虑到信息透明度,我局已要求166个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小区上传维保记录,群众可以通过“金坛城市管家”查询小区机房设施、消防系统、电梯设备、管网疏通等相关记录。今年根据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我局牵头开展了飞线充电整治。制定下发了《常州市金坛区住宅小区飞线充电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属地政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整改工作,每月上报工作动态,本月发现飞线充电2055处,已整改1931处,劝阻制止无效上报消防、公安派出所124处。这项工作由于面广量大目前还在推进中。
六、关于“老小区改造注重保护原有绿化,杜绝以老小区改造、新增车位、树木修剪等名义对此类树木进行砍伐等毁绿行为”的建议
老旧小区改造这项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区住建局坚持以“原有绿化能留尽留”的原则开展改造工作,并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前期方案审核及改造过程中的施工管理,杜绝对原有绿化的不必要砍伐破坏。常州也出台了《关于加强常州市市区居住区绿化调整管理的实施意见》。同时,区住建局园林中心也将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原有绿化修剪、移植等工作的指导,保障此项工作的规范化及合理性。我局也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绿化养护工作,要求修剪前向园林中心进行报备,避免出现毁绿行为。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建议。
签发人:韩巧生
经办人:潘金悦
联系电话:82883816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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