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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城复〔2023〕第2号
尊敬的朱小卫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停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坛政规〔2023〕1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3月1日起,我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统一执行最低30分钟内免费政策。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同时对部分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进行分类执行。比如段玉裁小学北侧的金桂路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45分钟;6月6日起,金坛区政府审批中心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3小时;城市形象馆停车场、图书馆停车场内机动车实行节假日免费停车。所有停车场均可通过现场扫码、小程序实现提前支付。
另外,为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局积极引导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实行最低30分钟免费政策,目前吾悦广场最低免费停车时长为30分钟。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停车收费管理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停车压力。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建议。
签发人:韩巧生
经办人:诸葛翔
联系电话:82353422
常州市金坛区公共停车收费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城市管理局代章)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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