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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商复〔2023〕4号
刘玉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各菜市场一次性塑料袋使用及用后回收的建议和意见》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塑料作为一种常见的高分子材料,自问世以来,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由于过量使用以及回收处理不到位,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一直以来,区商务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全区商贸企业落实上级关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融入日常工作,推动行业自律。在开展商贸行业安全检查、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时,通过大屏、电子屏等形式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增强环保意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选择使用替代产品,抵制过度包装,切实履行禁塑社会责任;利用召开行业活动、会议时机,指导行业组织通过宣读倡议、签订承诺等方式引领商贸企业落实禁塑措施;在开展年度国家级绿色商场申报活动时,将商场整体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列为控制项,采取一票否决,倒逼行业提高绿色流通工作水平。
2.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环保意识。利用“金坛商务”、商场外屏等开展禁塑宣传,连续转发《“电子商务绿色发展”倡议书》《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告知书》,引导商贸流通企业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履行禁塑的社会责任,落实相关措施,积极使用替代产品,促进商贸流通绿色发展。
3.落实报告制度,促进源头减量。扎实开展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积极组织全区重点商贸企业在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注册并定期报送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每半年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掌握商贸行业塑料制品使用现状,形成工作报告。目前我区平台注册132家报告主体,涵盖商场、大型超市、连锁外卖企业等多种商贸业态。自2020年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完成了5轮报告,从数据走势看,我区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逐年下降。
二、下一步工作
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自2019年起,区商务局已将集贸市场日常监管责任分解给区城管局牵头负责。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及各板块针对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做好以下三点工作: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纸质宣传材料发放、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多种形式宣传限塑的重要意义,将宣传工作深入超市、商场,延伸到集贸市场等场所,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大力营造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2.抓好“限塑”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力度,联合职能部门开展“限塑”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是否真正落实“限塑令”,是否无偿向消费者提供购物袋,是否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3.建立“限塑”工作长效机制。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引导企业、集贸市场简化商品包装,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环保购物袋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共同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持续关注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进展,为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不断努力。
签 发 人:谢 栋
经 办 人:杨前保
联系电话:82882327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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