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切实维护度假区消防安全持续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长荡湖旅游度假区决定从2023年4月20日起至6月20日,深入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4·17”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和“4·18”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压降火灾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度假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推动金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全面排查整治度假区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消除消防安全监管领域盲区,化解影响制约消防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着力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培训、排查、整改、宣传等重点环节精准发力,切实做到“提升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坚决杜绝群死群伤和有负面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坚持全面覆盖。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依照上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排查整治本部门社会面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 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深挖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切实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整治重点
(一)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管理责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1)大力宣贯新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贯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明确政府、部门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2)配合金坛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定位,固化形势分析、定期会商、考核巡查、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工作机制。(3)督促参建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加快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4)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足额保障应由度假区财政承担的政府专职队经费。(5)贯彻全国、省、市、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会议精神,加快发展基层消防监管力量。(6)建立消防宣传“五进”长效机制,持续推行消防“常知道”宣传培训系列活动,借助户外电子屏、电梯广告屏、综合体大屏等媒介常态化播放消防宣传公益广告。
(二)部门监管责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1)积极贯彻新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从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3)定期研判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认真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4)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
(三)参建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2)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3)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既有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 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时序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成立度假区“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对各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专题业务培训,指导工作有序开展。各部门和单位深入分析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全面部署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5月1日至6月20日)。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在度假区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6月20日之后)。着眼长效管控,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度假区成立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加强对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部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考核问责。加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情况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实施情况纳入度假区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推动取得实际成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消防安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推进对消防 安全监督的再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督办、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确保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宣传。综合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消防安全的良好态势。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地落实, 推动度假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五)注重方式方法。各单位在整治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和疏导教育,不能搞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和运动式整治,坚决杜绝在整治过程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增加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