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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数字化单项应用诊断服务项目专家验收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367/2023-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工信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工信〔2023〕62号 发布机构 工信局
生成日期 2023-12-05 公开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数字化单项应用诊断服务项目专家验收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数字化单项应用诊断服务项目专家验收的通知
坛工信〔2023〕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高质量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验收工作,保障全区233家企业数字化应用诊断目标如期完成。现就诊断服务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和地点

验收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7:00

验收地点:金坛工信局A楼671会议室。

二、验收组成员

诊断服务项目验收组由监理机构、专家组成员(5人)、诊断服务商组成。

三、验收流程

1、材料提交:监理单位于专家验收前提交通过形式审查企业名单至工信局装备工业科,各诊断服务商于专家验收前将诊断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监理单位处,相关材料于专家审核当天带至验收会场。

2、开展专家审查:各诊断专家于验收前签订《专家审查承诺书》;按照100%比率开展专家审核,每个专家核查一个标段(具体标段有现场抽签决定),主要对诊断报告的专业性、先进性和引领性进行评判,并根据核查结果填写《诊断服务专家审查表》。

3、现场质询:专家可针对核查报告内容提出质询,服务商代表应给予现场回答。

4、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限期整改、不通过,具体如下:

(1)验收通过。诊断服务商提供的验收材料齐全完整,诊断服务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良好,诊断报告审查情况良好、真实可信,诊断服务具有成效。

(2)限期整改。对不符合验收通过要求的,给予限期整改。监理单位须督促诊断服务商在整改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供整改说明书。

(3)验收不通过。对未能完成限期整改,或再次验收后仍未达到验收通过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诊断服务商,视为验收不通过。

5、验收签字:诊断服务项目验收组由监理机构、专家组成员、诊断服务商组成,项目验收完成后各方须在《验收意见》上签字。

6、整改复查:各服务商应在收到验收意见2天内完成验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材料提交至监理处,经监理复查符合验收标准的予以通过,仍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不予通过。监理单位应于12月12日前将最终验收通过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四、其他要求

1、相关技术专家须从省或市智能制造专家库中抽取,且未参与市区两级2023年诊断服务项目。

2、监理机构须对诊断服务商在省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上填报内容进行查验,杜绝填报数据(含上传文件)不全、异常、错误、与诊断报告内容不一致、附件不完整、缺少签字盖章等问题发生。

常州市金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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