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区节能监测站:
为进一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现将《区工信局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区工信局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
常州市金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区工信局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
为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和《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国有资产实施办法的通知》(常财资〔2023〕2号)相关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以下简称“盘活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快推进我局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资源统筹管理。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
二是坚持盘活全面覆盖。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三是坚持盘活因地制宜。结合工作实际,区分资产类别研究明确盘活方式,有针对性地盘活资产。鼓励因地制宜探索盘活资产的有效路径,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资产盘活利用。
四是坚持激励约束结合。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通过预算约束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资产盘活积极性。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范围
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闲置低效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国有资产(以下简称“闲置国有资产”)。
(二)工作台账
各单位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清理出本单位低效闲置资产(低效闲置资产的标准,相同资产类别的,以资产盘活办法的认定标准为准),填报盘活工作台账,于7月20日前上报;在2023年8月—2024年1月期间,每月填写《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情况明细表》,于每月2日前报送盘活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坚持边清查、边盘活、边总结,于12月底前报送盘活工作整体情况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盘活工作基本情况、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内容。
在开展盘活工作的同时,如有好的经验做法、经典案例,可随时向区工信局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反馈。上述材料统一通过资产云系统“资产清查”模块报送。无低效闲置资产的单位实行“零报告”,首次报送后无需继续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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