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我区研发机构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现开展2023年度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在本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必须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民营科技型企业,2亿元以上企业直接参与认定;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建设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分标准达60分);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上年度应税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研发投入占应税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3.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其中专职研发人员5人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区工程中心主任原则上由依托单位研发技术总监担任。
4.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万元。拥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及工程化试验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米。
5.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5件以上,软件企业软件著作权不少于3件。
6.有明确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和目标,拥有技术研发创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二、 申报方式
1.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申报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经由所属镇(园区、街道)推荐后提交书面材料一份至区科技局科服科。
2.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受理:区科技局科服科(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六楼620室)
联系人:谢军城 李文远
联系电话:82881535
附件: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主管部门):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二〇二一年制
承诺书
经核实,本次填报中所填数据和情况描述准确无误,填表单位承诺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
工程中心主任(签字): 日期:
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依托单位(公章) 日期:
一、申报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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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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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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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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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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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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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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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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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 £民营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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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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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立 □未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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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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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组建 □联合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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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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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 □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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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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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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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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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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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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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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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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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填 □未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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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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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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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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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填 □未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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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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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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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占应税销售收入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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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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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应税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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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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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期内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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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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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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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拥有
有效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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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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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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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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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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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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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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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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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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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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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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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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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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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含发明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Ⅱ类指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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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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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能源产业 □新医药及生物技术
□高端轨道交通装备 □航空装备 □节能环保
□智能制造装备 □智能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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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内容与完成情况;
今后研究方向(8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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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心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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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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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设备(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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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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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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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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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研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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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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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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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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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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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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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推荐意见
镇(园区、街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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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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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单
1.项目执行期内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填报证明(每年均须填报);
2.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3.专利授权证书及有效专利证明;
4.研究开发及工程化试验场所证明;
5.现有固定研发人员名单和职工总人数花名册;
6.现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清单;
7.研发投入相关证明材料;
8.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证明材料;
9.各类获奖证书;
10.其他证明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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