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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52W/2023-0000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科技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科字〔2023〕7号 发布机构 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23-02-27 公开日期 2023-03-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坛科字〔202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我区研发机构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现开展2023年度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在本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必须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民营科技型企业,2亿元以上企业直接参与认定;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建设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分标准达60分);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上年度应税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上年研发投入占应税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3.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其中专职研发人员5人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区工程中心主任原则上由依托单位研发技术总监担任。

4.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万元。拥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及工程化试验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米。

5.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5件以上,软件企业软件著作权不少于3件。

6.有明确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和目标,拥有技术研发创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二、 申报方式

1.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申报书、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经由所属镇(园区、街道)推荐后提交书面材料一份至区科技局科服科。

2.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受理:区科技局科服科(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六楼620室)

联系人:谢军城  李文远

联系电话:82881535    

附件: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金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主管部门):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二〇二一年制

承诺书

经核实,本次填报中所填数据和情况描述准确无误,填表单位承诺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

工程中心主任(签字):                日期:

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依托单位(公章)                      日期:

一、申报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号

□农业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   £民营科技型企业

技术委员会

□已设立    □未设立

组建方式

□独立组建   □联合组建

台账资料

□已建立    □未建立

参加单位

管理制度

(列示)

新产品

新技术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

□已填  □未填

新工艺

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已填  □未填

研发投入

万元

研发投入占应税销售收入比重

%

上年度企业应税销售收入

万元

项目执行期内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国家级

企业拥有

有效专利

有效专利

省级

其中:Ⅰ类

市级

Ⅱ类

区级

(Ⅰ类含发明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Ⅱ类指实用新型)

技术领域

□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能源产业         □新医药及生物技术

□高端轨道交通装备   □航空装备    □节能环保

□智能制造装备       □智能电网

主要研究内容与完成情况;

今后研究方向(800字以内)

工程中心面积(平方米)

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10万元以上设备(台套)

人才队伍

职工总数

专职研发人员

 人

本科以上人员

中级以上职称


二、审查推荐意见

镇(园区、街道)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清单

1.项目执行期内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填报证明(每年均须填报);

2.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3.专利授权证书及有效专利证明;

4.研究开发及工程化试验场所证明;

5.现有固定研发人员名单和职工总人数花名册;

6.现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清单;

7.研发投入相关证明材料;

8.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证明材料;

9.各类获奖证书;

10.其他证明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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