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年来,全区中小学以“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明厨亮灶”为支撑,深入开展食堂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根据相关巡察、审计反馈,中小学食堂管理仍存在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监管薄弱等现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结合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现就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如下。
一、规范落实食堂管理机制。学校食堂必须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必须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学校必须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验收、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学校必须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校行政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人数应超过一半。膳食委员会应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二、高度重视食堂财务管理。食堂财务管理是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确保学生膳食质量和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各校(园)要结合《常州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常教计〔2020〕6号)、《常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规定》(常教计〔2020〕9号)、《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坛教计字〔2020〕 5号)、《常州市金坛区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食堂运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确食堂经营管理模式。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按照非营利性的要求,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本经营,原则上以自主经营为主。学校可根据食堂营运的实际情况选择包餐制供应或点餐制供应模式。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点餐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生凭充值卡进行结算。
四、严格规范食堂收支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收支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性支出。食堂支出要规范,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人工费用和其它包括食堂使用的清洁洗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和食堂人员体检经费,支出凭证必须符合财务与会计管理规定,严禁虚列或违规支出、套取资金。食堂每月收支应保持基本平衡,师生伙食学年累计结余或亏损应控制在学年师生伙食收入的3%以内。确有少量结余的,应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学校每学期末必须据实结算学生伙食费,多退少补,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学生伙食费结余资金,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挪作他用。
五、严格规范伙食成本核算。学校应加强食堂成本核算,落实“量入为出”的原则,降低食堂运行成本。食堂成本应坚持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核算依据,不包括房屋建筑物、食堂设备、食堂锅勺、餐盘、碗碟、筷子等低值易耗品、食堂用水、电、气等的购置、计量及其折旧,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教职工奖金、补贴、实物等。食堂用工人数应遵照《常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要求贯彻落实。学校行政在食堂安排的接待费用,应单独核算,定期与学校行政结算,不得占用师生伙食费。
六、建立健全食堂内部控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要单独设置会计账簿,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求,全面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项目,杜绝虚报收入或虚列成本。收取的现金应及时缴入银行账户,严禁坐支现金。学校食堂应设置总账、出纳、物资保管等岗位,由专人负责。各校(园)要完善食堂原材料采购控制,加强履约验收,确保各类食材优质、安全、实惠。
七、强化食堂财务信息公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食堂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并强化落实。每月至少公开一次食堂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同时报送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设立校长信箱,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接受就餐师生、食堂员工对食堂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并定期公布处理情况。
八、全面加强食堂监督检查。学校要认真履行食堂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各校(园)应根据《常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规定》(常教计﹝2020﹞9号)、《常州市中小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规范(试行)》(常教计﹝2023﹞1号)、《常州市金坛区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食堂运营》等文件要求,制定出台食堂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及食材验收、用工服务团队考核细则和要求。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堂管理的监管责任,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问题。对挪用、转移食堂资金、违规列支乱发钱物或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知印发后,请各校(园)即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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