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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核定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新增专业实习(实验)材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28C/2023-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收费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发改字〔2023〕6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07-06 公开日期 2023-07-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核定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新增专业实习(实验)材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核定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新增专业实习(实验)材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坛发改字〔2023〕63号

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新增专业实习(实验)材料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材料费标准定价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1853号)、《常州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殊专业实习材料费管理试行办法》(常价费〔2007233号)等规定,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对你校新增专业实习(实验)材料费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1.工业互联网应用专业实习(实验)材料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元,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实习(实验)材料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

2.你校应严格按照《常州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殊专业实习材料费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加强对实习材料费使用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适当减免实习材料费,并做好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工作。

3.本批复为最高收费标准,不得上浮,自2023年秋学期起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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