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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556F/2023-0001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数据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协调办〔2023〕12号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生成日期 2023-06-25 公开日期 2023-06-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坛协调办〔2023〕12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常州市金坛区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87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协调小组〔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行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省定标准“一件事”。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企业和个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配合市级部门梳理整合申请表单、精简申报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数据标准,对26个省定“一件事”(附件1)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对相关事项业务流程的优化整合,实现集成化办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推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机制化常态化。

(二)创新探索“一件事”。结合金坛实际,对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需求迫切的高频事项开展业务梳理,选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我要开水果店和我要办危化证“一件事”作为地方探索“一件事”(附件2),区文旅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牵头部门切实发挥积极主动性,会同配合部门梳理整合申请表单、精简申报材料,进行流程优化再造,加快推进落地实施。

(三)线上办理“一件事”。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栏开通常州金坛办理入口,通过省数字政府网政务中台,实现业务需求和数据供给精准匹配。各区级牵头部门与市级条线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和业务协同,充分应用“一件事”场景,积极推进本部门牵头“一件事”在金坛端口统一受理(事项权限在市本级的直接应用市级统一受理端口),推动“一件事”网上办理。

三、工作措施

1.优化办事流程。对照“一件事”清单,深入开展调研,从便民利企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将“一件事一次办”关联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进行整合优化,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统一受理、业务协同、一链审批。

2.精简申报材料。按照要素“最少必要”原则,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整合为一张综合性申请表,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

3.融合线上线下。区级牵头部门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通过一个窗口综合收件,实现“一窗受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一件事一次办”入口,实现“一端受理”。加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提升网上办理深度,实现“一网办理”。

4.编制服务指南。按照优化后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流程,精简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整合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要素,编制“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通过宣传折页、大厅指示牌、微信二维码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5.建立联办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一家牵头、多方协同的“一件事”审批管理服务机制。牵头部门一次性分办给配合部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部门间办理流程从“串联”改为“并联”,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

6.加强综合监管。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的特点,健全监管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各环节监管措施,明确监管主体及责任,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促进集成化办理服务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

1.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对照省、市“一件事”专项改革方案,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以联合发文形式印发。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完成服务指南的编制、线下窗口的设置和线上平台的应用,推动全流程办理环节标准化、规范化。

2.省定“一件事”的各牵头部门及时与上级条线部门协调沟通,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栏及时开通金坛端办理入口,确保在2023年6月底前,15个已建成统一受理端的省定“一件事”实现金坛区网上办理;在全省统一受理端全部建成上线的基础上,2023年11月底前,26个省定“一件事”实现金坛区网上办理。金坛区本地探索的3个“一件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酌情考量上线运行。

(二)评估阶段。牵头部门协同配合部门梳理改革经验,对实施情况开展进度评估,及时整改完善。牵头部门每月底向区协调办报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进办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实施案例。区协调办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推进“一件事”落地生效。

(三)总结阶段。区协调办将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从工作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深入推进。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区协调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对各部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内容、典型经验和做法。政务服务窗口人员要主动宣传引导群众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办理,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的解读,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同感和改革覆盖面。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一件事一次办”考核评价制度,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完善督查检查制度,由区协调办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1.“ 一件事一次办”任务分工(2022年版省定“一件事”)

          2.金坛探索“一件事”

          3.“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进办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一件事一次办”任务分工(2022年版省定“一件事”)

序号

名称

牵头部门

业务配合部门

实施层级

省政务服务系统上线时限

1

企业开办

区市场监管局

金坛公安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金坛支行、区税务局、区人社局、金坛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区级

2023年6月

2

企业准营

(开办餐饮店)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

2023年6月

3

就业登记

(员工录用)

区人社局

金坛医疗保障分局、金坛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区级

2023年6月

4

就业登记

(灵活就业)

区人社局

金坛医疗保障分局、金坛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区级

2023年6月

5

涉企不动产登记

区资源规划局

区税务局

区级

2023年11月

6

企业简易注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税务局

区级

2023年6月

7

新生儿出生

区卫健局

金坛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金坛医疗保障分局、区税务局

区级

2023年6月

8

结婚

(公民婚育)

区民政局

金坛公安分局、区卫健局

区级

2023年11月

9

扶残助困

区残联

区民政局、区人社局、金坛医疗保障分局

区级

2023年11月

10

军人退役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金坛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人社局、金坛医疗保障分局、金坛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区级

2023年6月

11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区资源规划局

区住建局、区税务局、金坛供电分公司

区级

2023年11月

12

退休

(企业职工退休)

区人社局

区卫健局、金坛医疗保障分局、金坛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区级

2023年6月

13

公民身后

区民政局

金坛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金坛医疗保障分局、区残联、区司法局、金坛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区级

2023年11月

14

重大项目建设审批

区发改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资源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区级

2023年11月

15

人才服务

区人社局

金坛公安分局、区住建局

区级

2023年11月

16

教育入学

区教育局

金坛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卫健局

区级

2023年11月

17

尊老金申报

区民政局

金坛公安分局

区级

2023年11月

1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金坛医疗保障分局

/

区级

2023年6月

19

网约车申请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市本级

2023年6月

20

开办运输企业

区交通运输局

金坛公安分局

区级

2023年6月

21

开办旅馆

区公安局

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级

2023年6月

22

开办网吧

区文旅局

区行政审批局

金坛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级

2023年11月

23

公租房申请

区住建局

金坛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资源规划局

区级

2023年11月

24

知识产权保护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市科教城管委会

市本级

2023年6月

25

开办便利店

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区烟草专卖局

区级

2023年6月

26

开办药店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级

2023年6月


附件2

金坛探索“一件事”

序号

名称

涉及事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备注

1

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一件事”

1.申领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

2.企业登记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3.消防验收备案。

区文旅局、区科技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市级“一件事”改革试点

2

我要开水果店“一件事”

1.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2.食品经营许可;

3.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备案。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局

3

我要办危化证“一件事”

1.企业登记注册;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

3.应急预案备案;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3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进办理情况统计表

牵头部门:                    联络人:               联络电话:                时间:    

            一件事

每月办件量统计

专窗设置时间

是否出台方案

是否组建专班

是否编制服务指南

案例(可另附页)

线下办件

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受理端办件

部门自建系统办件














































备注:1.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省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必须从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统一受理,或与省政务服务网数据打通,其他途径产生的办件数据不计入考核。

          2.自7月起,请各牵头部门每月底前报送当月“一件事”推进办理情况。电子版发送邮箱:YSHJZB@126.com。联络人:许芳芳,82883033,市民中心C栋5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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