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规划计划 > 内容
 
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204827539014950/2023-0002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应急函〔2023〕14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0-08 公开日期 2023-10-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常州市金坛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坛应急函〔2023〕14号

薛埠、直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区各非煤矿山企业,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督导组有关要求,推动矿山企业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常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常应急函〔2023〕82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订《常州市金坛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常州市金坛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督查检查提出的相关要求,督促企业对照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深度自查自改。结合已部署开展的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年度重点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常州市金坛区2023年矿山重点任务事项清单”,完成年度重点工作。实施精准指导帮扶,督促重点企业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提升工作事项清单”,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行动范围

全区所有正常生产和因重大事故隐患暂时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

三、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督导检查反馈建议

1.共性问题整改方面。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带头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月组织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班组责任人、现场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对照《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开展深度风险辨识,形成四类风险清单。要对相邻矿山的应急资源进行调查,掌握本单位第一时间能调用的应急资源和救援力量。

2.管理人员配备方面。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从事矿山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熟悉本矿生产系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从业人数的百分之一;企业应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并实际到岗履职。

3.外包队伍整治方面。有外包队伍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开展1次外包工程管理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问题;是否存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违规签订免责条款、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是否将外包队伍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对外包作业管理中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4.现场作业整治方面。立即开展全面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聚焦水害治理、安全设施、用电安全、技术管理、边坡管理、运输管理等督查发现的现场问题,重点整治违反设计规定建设,边建设边生产,矿区防排水系统建设滞后、工作台阶与设计不相符、工作帮坡角超设计等突出问题。发现边坡失稳、存在垮塌风险的,必须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5.监管模式提升方面。提升线上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系统、联网远程监控视频等手段,注重发挥值班员工作效能,从相关监控设备离线、宕口主场景视频偏离、监控数据异常等预警信息中发现问题线索,督促进企业及时整改。严格落实矿山安全包保责任制,对全区所有矿山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联系盯守责任人、安全巡查责任人包保责任,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反馈在市局指导服务模块,常态化掌握企业真实生产信息。

(二)有序推动年度重点工作

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单位)和薛埠、直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照动态更新的“2023年常州市矿山任务清单”督促全区矿山企业及时完成目标任务,重点推进以下6项任务。

1.上级公司履职方面。企业上级公司应对下级单位“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标准化”创建方面。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要充分运用市局功能模块,在“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标准化系统”中认真做好目标职责、制度管理、教育培训、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等8个模块14个项目的内容维护。各矿山企业在常态运行“标准化系统”的基础上,尽快完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创建工作。

3.复产工作推进方面。连续停工停产时间达30天及以上的;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矿山企业,应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常州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常应急函〔2023〕9号),在履行企业验收程序后,向区应急管理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急演练开展方面。矿山企业要建立出现事故征兆立即停产撤人制度,立足于早、着眼于防,在下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习、1次针对企业自身风险和灾害特点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全体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和避灾路线,是否掌握事故征兆、具备自救互救能力,是否能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对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关键时刻用得上、能应急、救得了。

5.重大隐患排查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学习研究《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运用“常安码”每月组织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及时完成闭环管理。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检查必查事项,在12月底前开展1轮全覆盖执法检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企业自查与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6.危险作业整治方面。企业应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主动运用市局“危险作业审批模块”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7.落实防范典型事故方面。要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的通知》(矿安〔2023〕124号,见附件2)。必须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必须确保通往山顶道路畅通;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的工作帮坡角和台阶数量布置工作平台;必须及时处理工作帮裂缝、浮石、伞岩;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布置边坡截排水设施,并保持畅通;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边坡维护和加固;高度超过 150米的露天边坡及排场必须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边坡稳定性分析,及时处理潜在滑坡风险;采场边坡岩体发出开裂或被剪切挤压声响、出现较大面积滚石滑落等滑坡征兆时,必须及时撤人。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3年10月底前)。薛埠、直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将工作要求传达到辖区每一家矿山企业。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对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议企业聘请专家,对本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扎实开展整改。

(二)指导帮扶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局机关负有矿山监管职责的科室和薛埠、直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聚焦“常州市2023年矿山重点任务事项清单”“安全生产专项提升工作事项清单”,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指导帮扶,以“上门服务、会议碰面、现场勘查”等方式,兑现服务承诺、建立服务台账、落实服务举措,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有效分析解决问题。同时,要统筹执法与服务,对指导帮扶期间排查出问题隐患但迟迟不推进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罚。

(三)督查督导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对全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督导,对“常州市2023年矿山重点任务事项清单”“安全生产专项提升工作事项清单”等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足的,一律纳入季度通报,并以意见函形式向属地政府反馈督查情况。对督查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一律按照《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挂牌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单位),薛埠、直溪镇政府要清醒认识到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是推动落实国家、省、市、区矿山监管要求的重要抓手,是坚决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问题处置。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单位),薛埠、直溪镇政府要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效,督促企业对照主要任务清单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矿山安全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矿安综〔2023〕30号,见附件3)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谁发现谁挂牌”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

(三)开展帮扶指导。要坚持提供优质服务,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转变观念,由主要负责人带队赴优秀企业学习调研,稳步走好现代化企业管理之路。

(四)强化工作调度。按照“市局一月调度、区局半月调度一次”的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摸清当前矿山企业的真实现状、工作状态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在每月30日前,梳理报送“常州市2023年矿山重点任务事项清单”“安全生产专项提升工作事项清单”进展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