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商务局各科室、投资促进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现研究制定《常州市金坛区餐饮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
2023年9月28日
常州市金坛区餐饮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市、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省商务厅《江苏省餐饮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消委办《江苏省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我区餐饮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餐饮燃气安全事故教训,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突出关键点隐患整治,突出全链条综合治理,突出常态化巩固提升,切实强化从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事故,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相关证书,且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主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外卖配送单位不属于餐饮企业。
三、主要任务
1.督促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的餐饮企业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加强对购买使用合格“灶管阀”、安装使用工业及商业用途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宣贯;督促每月对照检查要点自查并公示。督促餐饮企业要求从业人员每日对“灶管阀”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落实“人走阀关”要求。
2.督促餐饮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发现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问题,发现的隐患线索及时移交消防救援部门。该项工作由消防救援部门牵头,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公斤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情况,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情况,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情况,发现的隐患线索及时移交消防救援等监管、执法部门。该项工作由消防救援部门牵头,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气液两相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阀和橡胶软管,以及使用中压供气的燃烧器具(含猛火灶)、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灶管阀”及配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工业及商业用途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要及时将隐患线索移交相关监管、执法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案件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该项工作由住建、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应急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支持餐饮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有条件地方可推进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企业“瓶改管”“气改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联动。根据属地政府统一部署,与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监管和执法部门协调联动,用好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随瓶安检等制度,通过联合检查、第三方机构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常态化、广泛性开展餐饮燃气使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及时转交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更新使用燃气的餐饮用户名录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监管和执法部门处罚的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拒绝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餐饮企业,商务部门要建立黑名单制度,不再给予各类示范引导性政策支持。
(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坚持安全生产进行业规划、进产业政策、进法规标准。在餐饮领域政策支持资金申请、荣誉表彰申报及参与载体建设、销售竞赛等活动中,在资格条件中增加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餐饮经营主体,实施一票否决。由商务部门归口申报的餐饮业地方标准,应结合标准内容在文本中增加做好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制定餐饮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时,应增加餐饮业安全生产相关内容,推动提升餐饮业安全水平。
(三)创新督导方式。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第三方机构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餐饮经营主体开展抽查检查,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完善检查清单,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依托行业重要展、节、会、赛、训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督促餐饮商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至11月)。各镇(街道)经发局要在当地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统一部署下,立足职责分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好排查工作记录和发现的隐患记录,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监管执法部门,及时纳入工作台账,加快整治整改。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各镇(街道)经发局,相关科室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按照属地人民政府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反馈相关监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依托本次排查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不断更新餐饮经营主体台账,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督促指导,助力提升餐饮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相关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餐饮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按照时序进度要求,有序有力落地落实。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镇(街道)、相关科室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餐饮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实现清单管理,制定量化措施,强化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建立警示提示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通报约谈、整治情况季度报送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治理实效。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镇(街道)、相关科室部门要广泛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全面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优秀企业和曝光问题企业相结合,倒逼企业对标找差、自觉整改。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融媒体开展宣传,切实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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