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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商业场所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防盗窗安全隐患自排查告知函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79L/2023-00018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商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8-23 公开日期 2023-08-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商业场所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防盗窗安全隐患自排查告知函
 
关于开展商业场所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防盗窗安全隐患自排查告知函

关于开展商业场所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防盗窗安全隐患自排查告知函

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商业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商业场所安全隐患,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请各有关企业做好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防盗窗设施发生脱落、坍塌等安全隐患的自排查落实工作。

一、自排查内容

(一)对企业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防盗窗的整体形态、结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锚栓)牢固情况进行全面自排查,不留隐患死角。

(二)自排查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等设施电路安全情况,亮灯、亮字情况是否完整美观;是否存在残缺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等。

(三)自排查防盗窗等设施是否符合使用及安全防范要求,位置固定是否符合安全和消防要求。

(四)自排查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防盗窗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二、相关要求

(一)对自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需修复加固的进行修复加固,对不能修复加固的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清除,确保公共场所安全保障有效落实,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请各相关企业将商业场所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防盗窗等设施初次专项排查情况于8月30日前完成上报,后续实行月自排查月上报制度,每月25日前报至区商务局。

(三)各相关企业自行排查结束后,区商务局将聘请第三方安全机构进行协查,协查结束后将对各企业落实自排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企业,区商务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到位。

联系人:殷奇,联系电话:18325559255(微信同号)。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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