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各部门、度假区管理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中发〔2023〕6号)、《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教组发〔2023〕12号)、《中共江苏省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3〕5号)、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江苏省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组发〔2023〕14号)、《中共常州市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发〔2023〕4号)和《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坛发〔2023〕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度假区开展主题教育期间,成立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 霞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
办公室党组书记
副组长:黄建南 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薛埠镇党委书记
邢卫东 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锁连 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薇 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沈 颖 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
周 晔 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旅游发展局局长
袁莉萍 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审计局局长
姜 悦 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珍 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沈颖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方晨骊同志担任。
中共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党组
2023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