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臣相、王涛同志并江苏金坛金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21日起,对谢臣相同志担任江苏金坛金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2019年3月至2022年12月)、对王涛同志担任江苏金坛金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2019年3月至2020年11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和谢臣相、王涛同志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张小华
审计组成员:黄华兴(现场负责人)、陈俊华(主审)、翁颖(廉政监督员)、卢璐、印婷婷。
附件:1.需提供的资料目录
2.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3.承诺书
4.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关于审计廉政纪律的规定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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