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常污防攻坚指办〔2023〕56号)要求,多措并举、多方共治,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根据当前大气环境质量形势,现就做好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启动巡查
为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强秸秆、垃圾禁烧巡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全面落实省、市、区三级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秸秆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露天焚烧。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统筹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验,确定本辖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长效机制。持续保持禁烧工作高压态势,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压实到各级网格化全覆盖监管体系,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注重源头治理,提升利用水平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运用系统的思维和方法,提升秸秆收集、转运和综合利用三方面能力,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以禁促用,以用促禁,妥善解决秸秆出路问题。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推动地方因地制宜逐步构建收储利用体系,进一步推进断面周边水环境敏感区域秸秆离田利用。利用碳平衡、碳交易等行政和市场手段,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推广秸秆就地就近实现资源转化的小型化、移动式装备。积极配合省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鼓励因地制宜发展附加值高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并给予政策扶持,充分调动秸秆离田积极性。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指导各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和无害化集中处置率。
四、聚焦科技赋能,加大巡查力度
各镇、街道、园区要创新巡查方式,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蓝天卫士千里眼、铁塔视频监控、走航监测等手段,建立“铁脚板+大数据”的专业巡查队伍,加大全区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垃圾焚烧行为。严查秋冬季重点巡查期(10月10日至12月31日)秸秆焚烧面积超200平方米(含)和垃圾焚烧面积超20平方米(含)的“第一把火”。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组织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对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和省级、市级、区级巡查发现的秸秆、垃圾焚烧火点,要迅速处理,认真查找原因,上报检查结果,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街道、园区要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用足用好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报纸等信息传播手段,同时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标语口号等形式,使群众认识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营造自觉禁烧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宣扬报道,对秸秆、垃圾焚烧严重的地区进行公开曝光,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秸秆、垃圾禁烧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