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分局,监控分中心:
经研究,决定:
韩凌云同志任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邓易宁同志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长荡湖所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开发区所副所长职务;
李镇正同志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开发区所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开发区所副所长职务;
仇冠南同志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薛埠所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固废科副科长职务;
陈凯同志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开发区所副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王震同志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执法科科长职务,免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薛埠所所长职务;
靳俊同志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城区所所长职务,免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长荡湖所所长职务。
徐敏同志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城区所副所长职务(主持城区所工作)。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3年6月1日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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