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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54W/2023-0000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污防攻坚指办〔2023〕23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3-05-22 公开日期 2023-05-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坛污防攻坚指办〔2023〕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69号)要求,多措并举、多方共治,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现就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遏制突发大气重污染天气发生,科学提升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结合金坛实际,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监管和综合利用体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秸秆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露天焚烧。同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验教训,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板块,构建区、镇、村、组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利用处置,做好源头治理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系统管控、源头管控”思维,强化源头治理,以妥善解决秸秆出路为着力点,全面提升秸秆收集、转运、贮存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能力,以用保禁、以禁促用,协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以及垃圾禁烧工作。

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鼓励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和培训,稳定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因地制宜推进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广应用离田打捆等减容技术,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探索秸秆青黄贮、膨化、压块等饲料化高效利用,促进秸秆利用向产业链、价值链更高层次的动物饲料化迈进。探索建立“1+N”村集体经营模式,“1”为有条件的镇(街道、园区)建立秸秆收储加工中心,“N”为各村建立的临时堆放点。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秸秆收集打包、转运全程机械化作业,推动形成多元化利用、市场化运作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全区建设至少一个秸秆收储中心,水稻秸秆离田率达10%以上,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6%以上。

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指导各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和无害化集中处置率,不断加大对散烧垃圾监督检查力度。

三、统筹多方力量,强化巡查督查

各部门、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做好全年全区域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加强禁烧巡查重点时段巡查督查。根据夏、秋两季开镰时间,综合确定我区2023年禁烧巡查重点时段为夏季5月20日—6月30日,秋冬季10月10日—12月31日。

要全面收集分析收割进度、气象预报、大气质量监测等综合信息,加大对收割高峰、夜间雨前等重点时段和重点公路、高铁站以及机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垃圾焚烧行为。要创新巡查检查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铁脚板+大数据”优势,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蓝天卫士千里眼等方式开展巡查。

各镇、街道、园区要组织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对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和省级、市级、区级巡查发现的秸秆、垃圾焚烧火点,要迅速处理,认真查找原因,上报检查结果,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

四、严格考核奖惩,压紧压实责任

各地要强化目标考核,紧盯巡查重点时段内秸秆焚烧面积超200平方米(含)和垃圾焚烧面积超20平方米(含)的“第一把火”,对秸秆、垃圾禁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严肃追究属地政府相关责任。被部、省、市级通报的秸秆或垃圾焚烧火点,区攻坚办将直接通报相关政府,有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对焚烧火点数量多、面积大、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提请区政府公开约谈所属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属地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在年底评优评先中予以加分。

五、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用足用好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报纸等信息传播手段,同时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标语口号等形式,使群众认识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营造自觉禁烧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宣扬报道,对秸秆、垃圾焚烧严重的地区进行公开曝光,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秸秆、垃圾禁烧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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