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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州市金坛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23-0005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养老服务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23〕6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8-07 公开日期 2023-08-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的通知》(苏政传发〔2019〕110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常州市金坛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州市金坛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坛政办发〔2023〕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的通知》(苏政传发〔2019〕110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常州市金坛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养老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养老服务政策,部署实施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各镇(街道)、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镇(街道)、各部门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徐  俊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区长

召 集 人:陈丹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明志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徐荣华 区发改局党委委员、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吴  芳  区教育局副局长

肖  巍  区工信局副局长  

孙  遐  区民政局副局长

倪  翔  区司法局副局长

宋建春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国强  区人社局副局长

彭云俊  区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袁  亮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沈  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戴  露  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  玮  区文旅局副局长

潘卫民  区卫健局党委委员

刘国华  区安委办副主任

王东方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尹黎平  金坛公安分局副局长

汤洪俊  金坛医保分局副局长

钱  炜  金坛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瞿卫国  区税务局副局长

王建涛  区残联副理事长

于  涛  区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孙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人口老龄化问题,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和协调落实基本养老设施建设;牵头负责全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区教育局:加强老年教育业务指导,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和社区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推进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培训发展。

区工信局:协助推进全区智慧养老工作,指导全区为老服务信息化工作;推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区民政局: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对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进行宏观管理、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主管城乡特困老人工作,研究制定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工作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推动为老服务的设施建设,促进老年福利事业发展。

区司法局:做好全区老年人的法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做好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向需要法律服务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区财政局:将发展养老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科学建立经费调整机制;加大养老服务投入,为全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加强对养老服务各项财政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区人社局: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养老保险具体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执行养老服务人才相应职业技能标准。

区资源规划局:依法依规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用地保障,并对其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管。

区住建局:在市政建设、住宅建设的设计、施工中,按照相关标准开发、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配套设施;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

工作;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的监督指导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协助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农业养老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保护工作。

区商务局:鼓励引导企业根据老年群体需求,拓展商品流通渠道,丰富商品种类,增加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区文旅局:协调并指导老年文化活动,促进老年文化事业发展;督促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旅游者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宣传和普及针对老年人旅游的知识,维护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

区卫健局:积极支持和发展全区老年卫生保健服务,完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做好老年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工作;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合理对接,支持和推动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拓展医疗机构为老服务功能,推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等为居家老人送医上门的社区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

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社会力量举办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开展注册登记,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对老年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承担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老年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工作。

金坛医保分局:拟定医疗保险政策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保障

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人

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保障。

金坛生态环境局:指导养老服务设施的环评审批和备案工作。

区税务局:贯彻落实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各项优惠税收政策,不断完善吸引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的税收政策措施。

区残联:维护老年残疾人合法权益;扶助老年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开展火灾、灾害避险等救援演练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新时代发展养老服务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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