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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常州市金坛区晨鸿服装水洗有限公司)182号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0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常州市金坛区晨鸿服装水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2041377686145L

住 所: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东村村委工业园8号

法定代表人:陈文新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依据

2023年11月25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6月2日报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坛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20482-2021-099M。根据你单位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你单位应定期对员工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为每季度不少于4小时。经查,你单位自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以来,未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过员工培训。

以上事实有:2023年11月25日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3年11月28日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市金坛区晨鸿服装水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文新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常州市金坛区晨鸿服装水洗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常州市金坛区晨鸿服装水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文新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常州市金坛区晨鸿服装水洗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部分内容以及《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三、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和拒不改正的法律后果

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

如你单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你单位实施进一步处理。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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