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监管 >内容
关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1、 工程名称:常盛置业金桂路北侧、新城路西侧地块项目1#、5#、8#、10#、11#、15#、16#、19#、20#、2#小区变、3#小区变、4#小区变、1#垃圾站及地库工程施工总承包

2、 建设单位:常州常盛置业有限公司                                            

3、 公示事由:依据《关于印发金坛市房地产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坛政办发〔2015〕40号)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

4、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5、 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0519—82698512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东环一路669号院5号楼203室。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