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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暨高标准鱼池建设项目验收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坛财联字〔2022〕67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坛财联字〔2022〕8号)、《关于印发2022年常州市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农办发〔2022〕80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暨高标准鱼池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坛农发〔2022〕1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工作任务和“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100%”等绩效目标,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实施方案。

根据镇级推荐、区级评审和公示等环节确定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白塔村村民委员会、常州市金坛区沈渎村村民委员会、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巨村村村民委员会、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直溪社区、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汀湘村、常州市金坛区建昌水产养殖场、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建春村村民委员会、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沙湖村村民委员会和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湖头村村民委员会等共9家单位(第一批)实施该项目。

9月27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渔业、环保、工程、财务相关专家以及区推进池塘标准化工作专班主要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专家组及专班成员察看了现场,听取了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了相关台账资料。根据专家和专班成员现场验收,9家单位的项目均通过了项目验收,拟获得省级高标准鱼池建设和省市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资金补助。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5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10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13200;也可致电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0189068。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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